评价单元的划分及其原则1.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评价单元就是指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系统分成有限的、确定范围的评价单元。评价单元的正确划分直接关系到整个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的顺利实施。一个作为评价对象的建设项目、装置(系统),一般是由相对独立、相互联系的若干部分(子系统、单元)组成,各部分的功能、含有的物质、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危险性和危害性以及安全指标均不尽相同。以整个系统作为评价对象实施评价时,一般先按一定原则,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评价对象分成若干有限、确定范围的单元分别进行评价,然后再综合为整个系统的评价。评价单元的划分,一般将生产工艺、工艺装置、物料的特点和特征与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分布有机结合进行划分,还可以按评价的需要将一个评价单元再划分为若干子评价单元或更细致的单元。评价单元的划分并不要求绝对一致。常用的评价单元划分原则和方法如下。(1)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评价单元1)对工艺方案、总体布置及自然条件、环境对系统影响等综合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和评价,可将整个系统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