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实验小学评优、评先实施方案(修订稿)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使我校教师评优和评先工作规范、有序,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充分体现广大教职工的“德、勤、能、绩”,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经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实验小学评优、评先实施方案(修订)。按“德+勤+能+绩”的最后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遴选。具体规定如下: 一、成立评优、评先领导小组: 组长:路付胜 副组长:汤毅、陈冬梅 成员:杜和春、赵莹、郑昭兵、郑球、钱菲菲 办公室主任:郑昭兵(兼) 二、德、勤、能、绩各项得分量化细则: (一)本年度“德”赋分:(20%分) 由评优评先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师德要求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其平均分作为该同志的该项得分。 师德量化标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酌情考虑: 1、服从学校各科室的工作安排,并能保质保量及时完成; 2、能时刻、处处维护学校荣誉和形象,正面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