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点击次数:2672次发布时间:2014-11-13编辑:周红)武科大财201412号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我校各类评审费的发放行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评审,是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科研及专项项目评审、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各类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审、招投标评审、奖助学金评审、学生活动或竞赛评审、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评估验收以及学校重大成果、项目的申报评审、鉴定、咨询等(以下统称评审)。第三条由学校各单位组织(或承办)的上述各类评审活动,可按规定向被邀请的校内外专家支付评审费。第四条学院(部、处、院、馆等)评审项目的评审费由各评审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学校组织评审项目的评审费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科研项目评审参照本办法执行,评审费由项目负责人签批后,由项目所在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第五条评审费发放的项目、标准、经费来源及责任部门,详见附件一。评审费发放严格控制在标准内执行,不得超标准发放。发放评审费必须明确经费来源,并严格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