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方法与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投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标标准 1、价格分4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保留二位小数);2、品牌分5分:评委根据投报设备的市场占有率、信誉度、物品质量和服务,对投标物品进行综合评价,得1-5分。3、性能质量和技术指标分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品性能质量、技术指标和系统功能要求进行评定,符合招标要求得10分;有正偏离的酌情加分,最多加5分;有负偏离的酌情减分,最多减5分,得5-15分,带“”的技术要求为必备要求,若不满足则作无效标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