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教师”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教育观念新、业务素质硬、 师德修养高的名师队伍,树立名师意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和 教研教改上的“传、帮、带”作用,增强教师队伍的整体实力,充分调动 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设立首席教师 制,并制定评选办法如下: 二、评选条件 1、忠诚 教育事业, 热爱学校, 热爱工作, 热爱学生;师德好,处处 以身作则, 为人师表;乐意奉献, 团结协作精神好,全局观念强。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在教 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得到同行公 认。 3、对任教学科有系 统的、坚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 验,精通业务 ,治学 严谨,教育教学水平高,能力强,并形成自己的教 学风格。 4、任教学科的教学成绩(平均分)在全校班级中名列前茅(以每学 年考试成绩统计为准)。 5、任教以来在区、市级以上教育出版物发表专业论文或在区、市 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专业论文评奖中多次获奖,多次在校级以上单 位活动中承担公开课、 优质课或观摩课,成绩突出。 三、参评对象 1、参加工作 10 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