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述地理学性质的透视 在地理学性质的透视一书中,作者在第十章地理学企图建立科学法则还是描述个别事例?一章中,分别于在地理学领域中的历史发展、建立科学法则的困难、决定性的问题、特定事例研究的需要、地理学中一般的和特定的研究之需要、一般概念和原理在地理学中的应用、一般的和独立的在地理学不同方面之相对重要性、预言在地理学中的地位、和其他领域的比较、地理学是什么性质的科学十部分内容中加以阐述。在地理学领域中的历史发展中,地理学经常表现出对个别事例的关心,而建立一般概念和普通原理一直是地理学者的追求1。作者旨在解释以上两个哪一个是地理学的最终目的。很多学者认为(如里戴尔),我们关心个别事例是因为个别事例的积累就有可能建立系统的一般的原理和概念1。这是一个哲学上显而易见的量变质变的道理。当时社会对地理学的要求是“进行现象以及粗成地区之现象综合体的解释性描述”,但现在的世界显然期待于地理学的早已不是现象的解释性描述,而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谓任何一个名词都是随着时间而发生不断的变化,“地理学”一词如此,“科学法则”亦然。我们的目的是对个别事例的关心,而不是建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