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法院大力推行诉调对接、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XX法院自2007年6月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整合公、检、法及土地、城管、劳动等部门和群众自治组织的调解资源,把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对接,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辖区内全社会共同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的良好格局,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自2007年以来调解率保持在80%以上,案件数量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出现负增长。为当地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受到了各方好评。一、实施“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主要做法 在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之初,XX法院党组一开始就思考如何将法院工作融入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去,如何发挥职能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如何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法院主动与县委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致力于建设资源共享、环环相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做好诉调对接工作。(一)夯实“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基础 1、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构建诉调对接工作网络。以法庭、司法所、村(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