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诊所执业自查报告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我卫生所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乡*村诊所”,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具有*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有效期限至2015年04月20日。我卫生所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观察床位4张,诊疗科目为一级全科。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卫生所现有医师一名,护士1名。从未使用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