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单位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医疗机构负责人为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负责指导检查本单位其他人员在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落实本制度;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2、医疗机构医生或护士为负责对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按本制度进行收集、暂存和处置。3、在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张贴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责任人员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收集。 4、在收集医疗废物前,要对医疗废物包装袋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5、锐器使用后必须按规定置于锐器容器中。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应分离针头后放入黄色包装物内。6、根据医疗废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