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劳务合同 篇一:与劳务工头的协议样本 协 议 书 甲方:重庆市澳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优势互补,甲方辅助乙方劳务工到企业进行就业,为使双方互惠互利,经甲、乙双方协商特拟定如下协议: 1、乙方组织劳务工司工作,时间从 2011 年 3月 13日至 2011年 10月 31日止(企业合作良好,乙方劳务工在撤离时,乙方应补充相应数量工人)。 2、乙方按合法程序所送劳务工年龄必须年满16周岁-30周岁,且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否则 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以甲方确认招收合格为准。 3、乙方劳务工凭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进厂报到,若证件不符所 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劳务工必须身体健康。 4、甲方确保乙方劳务工上班补助方式及上班时间为: (1) 工作时间:每月休息 2-4 天,每天正班工作8小时,同时需配合公司要求加班(具体以 甲方与企业签订的工作时间为准,以实际打卡时间计算。); (2) 上班补助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