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后 续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1 服务承诺 1.1 现场协调的保障承诺 1.1.1 施工前准备阶段 1、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人员向建设、 监理及施工单位完成招标答疑、施工 图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 2、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会审及交底意见完成设计更改或补充。 3、修改应填写设计变更(补充)通知单或修改(补充)图,由于特殊原因采 用其他格式的文字或图形修改,均 应标准和规范化。所有修改均 应有各级技术签 字及盖章。 4、设计修改文件不得小于四份,公司存档一份、其余交由建 设单位。 1.1.2 施工阶段 1、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设计人员完成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服务工作。 、5、 若施工期间出现技术问题,由项目负责人指定一名高级工程及相关设 计人员赶赴现场服务,并做好 记录。 、6、 设计人员在现场服务时,对施工方提出的有关设计的非本专业问题应 负责仔细听取和记录,并向 项目负责人汇报,不得借故推诿。 、7、 所有修改设计均应留存修改依据,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索要相关有效 函件。修改通知函与修改文件一并归档。 1.1.3 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 1、项目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及总工程师负责工程竣工 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