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合作合同 甲方:乙方:1、 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广告服务代理(包括平面创意、撰文、设计、策划、企业宣传、旅行社推广)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 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企业的广告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旅行社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等代理事宜。 2、 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 3、 乙方工作内容 广告的创意、文案、软文撰写、设计、策划、影视创意等事宜,包括企业VI、LED大屏广告、旅行推广会、报纸广告、夹报、宣传单张、海报、喷画、广告折页、杂志广告、DM、邀请函、贺卡、现场POP、户外广告等平面设计、影视创意、影视脚本、活动策划方案、形象策划方案。 4、 双方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以第一个月作为合作试点,在完成第一个月合作后,甲、乙双方都有权对对方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