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成品保护管理措施1、 目的加强各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规范各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对有可能发生的工程成品被破坏现象进行有效追溯,确保工程成品得到有效保护,以确保工程质量。2、管理程序及内容2.1管理程序1)成品保护采取属地责任制和成品交接制。各施工分包有责任将自己属地内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产品交接前负责保证产品的完好,并防止磕碰及日晒雨淋。工序完成后进行工序交接,交接后成品保护的责任随之转移。各分包商技术、质量、材料管理人员均是以上任务的执行则,有责任将材料、成品/半成品保护好。EPC采购材料由EPC项目部仓储人员负责材料的合理存放及领用,领用前由EPC仓储人员负责管理,分包商领用后相关保管责任随即转移至分包商单位,分包商需无条件将EPC采购材料完好用于工程。EPC项目部人员施工、质量、材料人员有责任监督分包商以上工作,负责检查分包商完成以上工作。凡参与项目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都有成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都有对成品保护进行监督的责任和义务;2)各施工分包商应该对本单位的成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