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保护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的安全项目以及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社会保障的内涵有四个要点:1.社会保障的宗旨是通过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保持社会稳定,即以政府干预弥补市场失灵,消除竞争机制运行中产生的社会不安全因素2.它是一种以社会共同责任为本位,由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分担保障责任的社会机制和经济机制,以区别于纯粹的国家保障和用人单位保障3.它主要以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形式为公民提供各类保障,其中既有属于共同保险性质的各类社会保险项目,亦有转移支付性质的各类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项目4.它一般通过立法而确立。社会保障的外延界定:1.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2.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的制度特征:1.国家主导性 2.法制性3.社会性4.福利性5.人道性社会保障的理念基础:以个人自立为基点,承认帮助个人抵御在市场经济中可能遇到的生活和劳动风险是社会和政府的义务与责任,也是个人的权利。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是自助者公助。国际劳工组织正式采纳的社会保障的各种要素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国家财政收入资助的福利补贴、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