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与适用范围目 的:本制度目的是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保障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亦是员工必须具备的素质及职业道德的要求。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全体员工。第二条 职责部门人力资源部及下属各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及管理。下属公司为主,公司为辅。第三条 考勤管理各公司依据行业特点自行安排每周工作时间,原则为不能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考勤由公司统一管理,下属各公司具体实施,录入密码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提取密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取一次考勤记录并下发至各公司劳资员,各公司劳资员根据考勤核算工资。1.各下属公司根据行业特点提报所属公司考勤规定后可自行管理考勤,公司抽查。2.公司作息时间按照各行业公布、通知的规定执行。3.员工必须遵循公司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4.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由下属各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负责检查监督,公司抽查,违者按违规处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