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直性脊柱炎临床路径(2016年版)一、强直性脊柱炎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强直性脊柱炎(ICD-10:M45.x00)或2009年中轴型脊柱关节病的分类诊断(二)诊断依据。 一)根据1984年修订的纽约诊断标准:临床标准:1.下腰痛持续至少3个月,活动(而非休息)后可缓解;2.腰椎在垂直和水平面的活动受限;3.扩胸度较同年龄、性别的正常人减少。确诊标准:具备单侧3-4级或双侧2-4级X线骶髂关节炎,加上临床标准3条中至少1条。二)或2009年中轴型脊柱关节病的分类诊断:腰背痛3个月且发病年龄小于45岁的患者(无论是否有外周临床表现),符合下面其中一项标准:1. 影像学显示骶髂关节炎且具有1个脊柱关节炎特征 2. HLA-B27阳性且具有2个脊柱关节炎特征 脊柱关节炎特征包括:1)炎性腰背痛; 2)关节炎; 3)肌腱附着点炎(足跟) ;4)葡萄膜炎; 5)指(趾)炎; 6) 银屑病; 7)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 8)NSAID治疗有效;9) 具有脊柱关节炎家族史;10) H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