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租赁协议甲方:山西亚乐士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李发明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一、租赁形式:1、乙方提供性能良好、具有标准吊装能力、证照齐全、无质量问题的25T型号起重机一台、70T型号起重机一台,出租给甲方,起重机目前状况:良好2、起重租赁费用按班计算3、租赁期间乙方需配备具有相应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件、操作证书且熟悉吊装操作规程、吊车操作技能熟练的吊车司机两名,否则,因此而出现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拒付租赁费用。4、租用期间吊车每天须按台班制进行作业,吊车司机轮换作业以保证工程进度。二、租赁时间及施工地点:1、起租时间:起租时间从乙方吊车到达甲方工地之日起计算。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必须到达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2、止租时间:依照甲方工程质量进度,由甲方确定止租时间,乙方不得有疑义。3、施工地点:宣汉土主镇宏浩能源有限公司项目现场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进行吊机作业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超限起吊、不得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出现的一切人身及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