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员工异动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权责第三章 员工异动管理 第一节 试用期员工转正条件第二节 员工晋升第三节 员工降职第四节 员工调动第五节 员工离职 第四章 工作交接手续 第五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异动管理,保证合伙企业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合伙企业试用期员工的转正、辞退以及员工的晋升、降职、调动、离职等异动程序及工作交接等问题,合伙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除外。第三条 员工异动分为岗位(职位)变动和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解除,员工岗位(职位)变动分为晋升、降职、调动。本规定中的调动包括合伙企业、各事业部与项目合伙企业之间的调动。异动、变动、调动统称为异动。第四条 本规定中的人员分为以下层级:(一)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助理,;(二)中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各业务经理、部门正副职;(三)职员层是指除上述职务外的所有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