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本小区的商铺经营管理,保障小区商铺的共同利益,特制订*商铺管理规定。1商品经营各商户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国家明令禁止公开出售的商品。所有商品须按国家的有关要求做到明码实价,不得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及本商铺区的整体形象与信誉,如发现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本司有权要求商户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本司将上报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租用的商铺,本司有权终止与该商铺的租赁合同。2按时交纳各种费用 各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管理费、租金、水费、电费,逾期按每日3收取滞纳金;欠费超过一个月本司有权暂停对该商户的所有物业管理服务;逾期两个月欠费或拖欠金额巨大,本司将依照法律诉讼程序上报人民法院。3关于营业证件方面 各商户需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所涉及的证件(照),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挂在明显位置以备待查;商铺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4经营活动及物品管理各商铺的经营活动范围不能超出商铺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