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1.1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工程项目的收尾管理(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包含收尾阶段、保修阶段和保修期结束后阶段的管理),维护公司信誉和整体利益,全面兑现工程承包合同,特制定本办法。1.2 工程项目收尾阶段是指工程项目开通交付日至项目满足终结条件并经公司批准项目撤销的时段。 1.3 工程项目保修阶段是指工程项目按照合同和业主要求,进入保修之日起,至工程项目保修期满(且工程质量保证金全部返还)的过程。第二章 管理职责2.1 工程管理部负责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开通情况,及时收集项目开通、进入收尾阶段的项目名单。2.2 项目进入收尾阶段,项目部应制定收尾工程责任分工,明确竣工资料、竣工结算、变更索赔、财务核算等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报公司各对口部门进行审核。2.3 收尾阶段公司各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的工作进行对口指导和管理。2.4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要按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业主、接管使用单位的要求,督促项目部尽快满足终结条件。2.5 公司各相关部门确认项目满足终结条件并填写工程项目管理终结审核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