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标字201640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2017年3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二、自本费用计算规则施行之日起,原省住建厅鲁建标字201119号文件发布的相关内容同时停止使用。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1月11日总说明 (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计价程序并发布相应费率,制定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