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口语”教学大纲一、课程性质 “教师口语”是师范专科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必修课,是研究教师口语运用规律的一门应用语言学科。本课程在语言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指导下逐步培养工作的口语运用能力。二、教学目的 教育学生热爱祖国语言,认真学习、积极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增强语言规范意识;能运用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进行口语交际;初步掌握运用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三、教学任务 本课程教学由普通话训练、一般口语交际训练和教师职业口语训练三部分内容的组成,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是教师口语的前提,贯穿本课程的始终;一般口语交际是社会人际交往中基本的口头言语活动,是教师职业口语训练的基础;职业口语是用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表达的,符合教育、教学要求的专业用语,通过教学和专业训练,培养学生从事育、教学职业基本技能力。四、教学内容本课程总学时为128学时,具体分配见各章节。幼师三年制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的性质“教程口语”是研究教师口语运用规律的一门应用语言学科。是在理论指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