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 1 总 则1.0.1 为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减少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影响,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科学评价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建筑工地扬尘的防治、检查和评定。1.0.3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检查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建筑工地 Construction site 本标准中建筑工地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2.0.2 扬尘防治 Dust control 通过采取管理、技术和经济等措施,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发生。2.0.3 扬尘防治管理人 Administrator of dust control工程项目负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督管理的人员。2.0.4 围挡 Fence 为了将建筑工地与外部环境隔离,使其成为相对封闭空间所采用的隔离物,包括砌体式围墙、装配式围挡等。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