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新登记一般纳税人告知声明书 尊敬的新登记一般纳税人:您办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后,将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依照宪法、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享有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税收优惠权等诸多权利,同时应当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涉税主要规定告知如下:一、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二、一般纳税人应当健全会计核算。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三、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