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的关系一、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的关系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公安机关对于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已于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后者是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是进行处罚的依据。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两部法律之间的关系是顺利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前提条件。之所以要研究二者的关系,是因为这两部法律的适用范围存在着竟合。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可以看出,一切行政处罚都要以该法为依据。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对于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毫无疑问,治安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公安机关处罚一个违法行为时,应该适用哪一部法律?尤其是当二者的规定不一致时,这一问题必须解决。例如,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时效为2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时效为6个月,公安机关应当以谁为准。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之间的关系大体有三种,第一种是一般法与基本法的关系,即行政处罚法是行政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