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的有关规定,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00三年八月八日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机构)。第四条 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