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学习材料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的环境保护法。本次修改明确了新世纪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加强政府责任和责任监督,衔接和规范相关法律制度,以推进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的实施。这是一次全面修改,修改后的法律共七章七十条,与现行法的六章四十七条相比,有了较大变化,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一、修订背景从1995年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到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共2474人次以及台湾代表团、海南代表团提出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议案78件,反映现行环境保护法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社会各方面修改呼声很高。2011年1月,全国人大环资委启动了环境保护法条文修改工作,经4次修改,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二、新法亮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主要有九大亮点:1、对违法企业尚不构成犯罪的实行行政拘留1)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实行行政拘留;2)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实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