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护第一节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作 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 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 ,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具体规定如下:第一节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职责 (1)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 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 危害防治工作。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 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 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 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 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 作规程。第一节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职责 (4)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