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 一、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以主席令第60号发布,自2002年 5月1日起实施。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职 业病防治法是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经济关系、 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形势下制定的,它从法律规范的角度,维护了劳动者 的健康权益。 该法对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治与管理、职业病的诊断与治疗有 以下相关规定: (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 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 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