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金水区“全城清洁”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防治扬尘污染,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城清洁” 行动,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行动内容(一)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彻底清洗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对辖区内的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二)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垃圾、杂物,减少黄土裸露。(三)居民区内无违章建筑,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垃圾积存、垃圾外溢现象,楼道内整洁,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四)饮食、商业服务设施
2、设置规范合理,符合有关卫生要求,无乱设摊点现象。 (五)公共厕所符合有关标准及卫生要求,环境整洁,环境卫生设施完善、清洁卫生,下水道通畅,并有专人负责日常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六)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各项防制设施,“四害” 密度达到国家规定C 级标准。 2 二、行动范围全区范围。三、行动时间即日起至年底。四、成立组织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水区“ 全城清洁 ”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区政府党组成员闵武杰同志担任组长,由区政府办、爱卫办(城考办)、住建局、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商务局、数字化指挥中心和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副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
3、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爱卫办(城考办),由区爱卫办主任、区城考办主任吕志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五、责任分工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工作推进和督导考核,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的清洁行动。六、行动安排(一)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即日起8 月 31 日)1.由区爱卫办(城考办)牵头组织排查各类卫生死角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垃圾、杂物。2.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排查需清洗的公共区域、楼宇立面和需整治的楼顶。 3 根据以上排查情况,要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倒排工期,对账销号(9 月 1 日11 月 30 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完成时限,由责任单位对照标准
4、开展整治,整治完成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行动办”)验收,完成一项、验收一项、合格一项,销号一项。区行动办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区性集中行动,清理垃圾杂物等卫生死角,清洗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清洗楼体立面,整治楼顶卫生。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到分包联系的街道办事处参与开展“全城清洁” 行动 ,活动地点由分包联系的街道办事处提供 。(三)全面考核,总结验收(12 月 1 日12 月 31 日)通过组织集中验收、组织互查等形式,对“全城清洁” 行动进行全面考核总结。七、有关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城清洁” 行动是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将
5、“全城清洁 ”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符合实际的行动方案和切实管用的制度措施,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推动全区 4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二)以点带面,统筹推进要以突出问题的集中治理为突破口,带动整体工作推进。根据问题台账,选择若干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积存垃圾和亟需清洗整治的建筑物,集中力量,强力推进,促进清洁行动的深入开展。区行动办将根据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同时,各单位要将此次行动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有序开展。(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全城清洁” 行动开展期间,区行动办要采取集中检查
6、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导,其中集中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日常检查每十天将各街道办事处覆盖一遍。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书面通知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每月,区行动办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综合督导考核成绩。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将在全区通报表扬。对问题久拖不决、行动推进慢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认真落实,按时上报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标准,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三张照片要报送至区爱卫办。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与分包联 5 系单位对接沟通,组织好“全城清洁” 行动工作 (活动地点以市爱卫办下发的“全城清洁 ”行动活动地点汇总表及 无主管楼院为主)。联 系 人:杨 海联系电话:037163856117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