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2019 深化增值税改革 深化增值税改革 重点政策讲解 重点政策讲解 深化增值税改革 重点政策讲解3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 会议,明确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为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更大规模减税的部署,3月21日,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 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公告主要有以下5项内容: 前 言01 02 03 04 05 主要 内容 降低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 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同时对出口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服务的退税率进行调整。 部分行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 额。 不动产进项一次性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 ,实施在当期销项税额中一次抵扣,不再分2年抵扣。 旅客运输服务允许抵扣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