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漳州市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 71 号)、 福建省加快知 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闽政2016 59 号)精神,加快推 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知识产权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努力创建特色知识产权强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激励 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 护、科学管理” 知识产权工作方针,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工程、知识产权大保护工程、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程、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 、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建设工程“ 五个工程”
2、 。“十三五” 期间,漳州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创业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到 2020 年末,实现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4.6 件,商标有效注册量 5.2 万件,地理标志商标 115 件,地理标志产品 3 个,年均专利权质押融资额 4.5 亿元。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强县,力争形成一批具有国内领先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产业。二、重点任务(一)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工程1.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和管 2 理服务创新,做强做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系,探
3、索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确保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 编 办 、知 识 产 权 局 、工 商 局 、文 广 新 局 、商 务 局2.建立重大科技或产业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科技、经济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开展重大科技或产业项目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制定重大科技或产业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指南,明确知识产权评议目的、原则、对象、内容和程序,供科技、经济主管部门以及企业开展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时参考。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3.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完善市县发展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县(市、区)及有关开发区绩
4、效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经营业绩、创新和知识产权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将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等知识产权指标作为国有企业考核的重要指标。完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专利转移管理内部机制。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向我市企业转移转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应安排资金用于专利技术中试和转移等工作,建立有利于成果转化的绩效考评体系,将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成效作为科研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年度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责任单位:市效能办、统计局、国资委、教育局、人社局、科 3 技局、知识产权局4.加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体系建设。培育 一 批 知 识 产 权 强 企 、强 县 。深 化 知 识 产 权
5、 试 点 示 范 工 作 ,组 织 培 育 漳 浦 、长 泰 建 设 知 识产 权 强 企 推 进 工 程 试 点 县 ;支 持 指 导 漳 州 高 新 区 、台 商 投 资 区 开 展重 点 产 业 专 利 导 航 ,提 高 区 域 重 点 产 业 创 新 能 力 ;引 导 扶 持 诏 安 海洋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园 开 展 园 区 专 利 导 航 ,实 施 企 业 专 利 运 营 导 航 计划 。给 予 政 策 资 金 配 套 扶 持 ,推 进 专 利 导 航 、企 业 知 识 产 权 贯 标 、专 利 权 质 押 贷 款 贴 息 、专 利 保 险 等 工 作 ,形 成 县 域 、园
6、 区 、产 业 知识 产 权 优 势 ,提 升 核 心 竞 争 力 ,提 高 知 识 产 权 创 造 、运 用 、保 护 与管 理 水 平 和 能 力 ,对 获 得 国 家 、省 、市 知 识 产 权 示 范 优 势 企 业 的 ,分 别 给 予 15 万 元 、10 万 元 、8 万 元 的 奖 励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二)知识产权保护工程5.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健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 工作,优化全市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争取专利纠纷案件司法管辖权。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加大对知识
7、产权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剥夺侵权人再犯罪能力和条件,预防重复侵权犯罪行为。发挥司法主导作用,健全司法与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责任单位: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4 6.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建立和完善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和联动机制,健全市、县二级联动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条件建设,为创造“ 一流营商环境” 提供保障。规范执法行为,实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提高执法水平、效率和公信力。建立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推进软件正版化,全面实现政府机关、市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开展打击侵权盗版“ 剑网
8、” 专项 行动,优化网络监 管技术手段,加强对视听节目、文学、游戏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等的版权监管。建立收集假冒产品来源地相关信息的工作机制,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商品提供预警信息。加强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利用先进技术和风险管理手段,提高海关查获侵权货物的能力,有效打击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广新局、经信委、质监局、漳州海关7.加大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对大型展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落实相关责任。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9、,促进植物新品种推广应用。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打击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和违法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行为。探索适合我市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商务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广新 5 局、农业局、林业局、质监局、法院(三)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8.提高专利质量。强化有利于专利质量提升的政策导向。完善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制度,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和专利增长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各县(市、区)应当调整和完善专利奖励政策,主要资助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及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职务发明申请,重点技术项目专利申请。引导鼓励企业对接优质、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施企业
10、专利提质增效工程。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省专利奖一等奖的,给予配套奖励 20 万元;对获得省专利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配套奖励 10 万元和 5 万元。 “十三五” 时期,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分别达 15%以上。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协同创新、集成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9.培育高知名度商标。根据我市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的高知名度商标。引导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村经济合作社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推进“商 标富农” 战略,发展 “商标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模式,提升 农产
11、品商标知名度。挖掘、梳理我市特色资源产品的历史脉络和文化底蕴,及时整合资源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对新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每件给予 10 万元奖励,新核准注册集体商标的注册人每件给予 1 万元奖励。鼓励出口 6 型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对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每件每国家(地区)奖励 0.5 万元,对通过单一国家(地区)注册的每件奖励 1 万元,一家企业一年奖励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鼓励市场占有率和信誉度高且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认定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对行政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 100 万元,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 5 万元。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财政局10.打造版权精品。提高
12、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创意、动漫游戏和传统工艺美术等版权产业创作水平,打造版权精品。鼓励和支持版权企业创作具有较高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原创作品,鼓励版权企业依托丝绸之路等闽南文化创作具有漳州特色的版权精品,对符合优秀出版物、广播电视品牌栏目、广播影视剧本、品牌刊社、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等扶持政策的版权精品给予资助,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开展版权示范工作,每年遴选一批市级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推荐符合国家、省级示范条件要求的单位参评国家级、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四)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程11.推进专利产业化运用。鼓励企业转化专利技术和产学研结合,促进专
13、利技术二次开发,实现专利产业化。企业发生的专利技术中间试验费用和二次开发购买的专利权等支出,符合企 7 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鼓励企业购买专利技术,本市企业专利技术交易和购买专利技术的,购买方除了可享受省级补助之外,还可享受市级奖励。责任单位:市科 技 局 、财 政 局 、国 税 局 、地 税 局 、知 识 产 权 局12.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能力,对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给予 5 万元资金补助。建立市、县共同推进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围绕“4+4”产业引导企业专利导航布局;实施重点企
14、业专利运营导航,并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配套,由政府资助 50%费用,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参与国标、地标和行标的制定,鼓励企业积极加强商标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优秀商标注册人推广示范作用,对首次被评为省级商标使用管理、推广示范优秀商标注册人给予 20万元资金补助,首次被评为市级商标使用管理、推广示范优秀商标注册人给予 10 万元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广新局、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五)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建设工程13.搭建知识产权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探讨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股权投资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发挥知识产权
15、服务机构技术信息优势,促进专利技术的对接、转移和转化运用。推动高等院校、科 8 研院所建立健全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推进专利等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依托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形成集成化服务的版权交易平台,鼓励数字版权综合运用管理系统开发,加快开展线上线下版权交易等业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文广新局、知识产权局14.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快发展专利服务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着力打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构建“1+N”的体系建设,至少培育引进 1 家知识产权全产业链运营服务机构, “N”家专利代理服务机构。通过引进、合作、共建等方式创新机制和举措,吸引高端知识产
16、权服务机构和人才来漳服务,推动我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优质高效发展。鼓励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扶持。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15.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专利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构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缺少固定资产担保的小微企业可通过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助保贷方式获得融资。鼓励企业参与专利保险,对参保的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按其实际支出保费的 6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当年最高不超过 1 万元。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漳州银监分局、工商局、 9 人保财险
17、漳州分公司、财政局16.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和失信惩戒等相关信息,并纳入信用漳州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管理,建立激励机制,优胜劣汰,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知识产权局17.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鼓励企业“走出去 ”,加强对海外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跟踪研究,加强企业 PCT 专利申请、马德里商标注册、涉外知识产权许可合同谈判等技能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意识和
18、技能。推动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联合开展海外专利布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强与国外相关组织的合作交流。构建多渠道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控培训,指导企业综合运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法律手段规避或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推动重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对人才引进、产品研发、国际参展、产品和技术进出口等活动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基金,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反应机制。 10 责任单位: 市 商 务 局 、知 识 产 权 局 、工 商 局 、文 广 新 局 、质 监 局三、保障措
19、施(一)强化统筹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推动本实施方案有效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和管理服务创新。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构的各成员单位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凝聚管理合力,加强对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二)加大资金支持。加强政府各类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资金向拥有或预期能够产生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引导等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效果的考核。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费用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鼓励企业研发和知识产权创造中的杠杆作用。继续实施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对参与专利成果转化运用的企业和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进行资助,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奖励,对专利质押贷款提供贴息,对小微企业专利质押贷款提供风险补偿。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开发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委、国税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