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昆山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企业自查情况表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一) 、建筑业企业良好行为加分自查表行为内容 加分标准 (每项) 自查意见 备注承建昆山市项目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表彰(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 +10承建昆山市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表彰(扬子杯、紫金杯等) +6承建昆山市项目获得市级优质工程表彰(姑苏杯、天堂杯等) +3承建昆山市项目获得县(市)级优质工程表彰 +1承建昆山市项目获得市级优质结构工程表彰 +2工程质量承建昆山市项目获得县(市)级优质结构工程表彰 +0.5承建昆山市项目获得国家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10承建昆山市项目
2、获得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 +6承建昆山市项目获得市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 +3安全生产承建昆山市项目获得县(市)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1获得国家级、江苏省级、苏州市及昆山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 +8/+6/+4/+2获得国家级、江苏省级、苏州市及昆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 +6/+4/+2/+1其他良好行为在例行检查中,受到国家级、江 苏省级、苏州市级及昆山市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4/+2/+1/+0.5注: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有效期为 3 年,省级奖项的有效期为 2 年,市及县(市)级奖项的有效期为 1 年,以发文日期或证书日期为准。(二) 、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扣
3、分自查表行为内容 扣分标准 (每次) 自查意见 备注承建项目存在质量行为问题,被国家级、江 苏省级、苏州市级及其市(县)级建设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批评 -4/-3/-2/-1承建项目存在质量行为问题,被国家级、江 苏省级、苏州市级及其市(县)级建设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工整改 -5/-4/-3/-2工程质量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 -10承建项目存在安全行为问题,被国家级、江 苏省级、苏州市级及其市(县)级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批评 -4/-3/-2/-1承建项目存在安全行为问题,被国家级、江 苏省级、苏州市级及其市(县)级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工整改 -5/-4/-3/-2安全生产 发生一般
4、安全事故 -10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存在围标、 伪造证书、施工结算高估冒算、拖欠民工工资等不诚信行为被记入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3企业的其他不良行为受到国家级、江苏省级、 苏州市级及其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4/-3/-2/-1企业的其他不良行为受到国家级、江苏省级、 苏州市级及其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属重大行政处罚 -8/-6/-4/-3市场行为企业的其他不良行为受到国家级、江苏省级、 苏州市级及其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属一般行政处罚 -6/-4/-3/-2注:1.同一企业的同一工程获得同一性质不同级别荣誉(处罚或处理)的,按最高标准加(扣)分,不作累加(扣)分;2.同一工程是指同一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昆山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企业自查情况表回执经办人(签字):填报单位(章):年 月 日经办人(签字):建管处(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