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739227 上传时间:2018-10-30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1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8年度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2018年度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2018年度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2018年度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2018年度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2018 年度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政策依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 (深人社规201624 号)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 (深府函201659 号)本指南是办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操作指引。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一、办理时间全年度工作日二、接收条件符合以下接收条件且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为毕业两年内)未办理过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可申请接收:(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二)身体健康;(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三、办理方式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2、一)单位申办。由接收单位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二)个人申办。毕业生本人直接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三)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毕业生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四、重要提示(一)2018 年 6月 11日前已填报信息且尚未报到的毕业生。2018年 6月 11日前已在人才引进系统申报信息并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但未办理报到和户籍迁入手续的毕业生,可在 6月 24日前根据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时间、报到地点及有关要求现场办理报到手续。也可等待 6月 25日系统正式运行后按照本业务指南的办理流程第(三) (四)办理报到和户籍迁入手续。(二)关于申报条件的截止时间计算毕业生申报的各项条

3、件的截止时间计算,以在人才引进系统扫描上传材料并正式提交系统为准,在提交申报成功时,毕业生需具备与所申报信息一致的相关资质。(三)关于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已存在调令信息的问题根据我市户籍系统管理规定,同一申请人只能存在一条入户指标信息。如果申请人之前曾申办过我市人才引进并获批,再次申报时人才引进系统将会有提示,申请人需根据提示以及本人情况在下列选项中选择一种: 1.“曾申报人才引进取得调令但未办理入深户手续。 ”,2.“之前曾申报人才引进并入户深圳,之后户口迁出我市,现需再次申报人才引进;或之前曾申报人才引进并入户深圳,后因学历晋升需再次办理毕业生接收。 ”,选择后点击按钮“确认属实,同意作废

4、之前信息并继续申报”进行申报确认后,方可继续申报。本次调令获批时,之前的入户指标信息将作废。第 1种未入深户的,之前调令予以撤销;第 2种曾入深户的,之前调令改为待查状态,申请人今后在办理退休或其他业务需使用之前调令信息的,可向调令使用部门提供之前的入户证明材料来判定该调令的有效性。(四)关于“农转非”问题原则上农业户籍毕业生不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根据国家、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 ,农业户籍毕业生在申请毕业生接收时,系统填报信息应填写“非农业” ,待取得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以下简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后,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

5、”手续。如户籍地确有政策规定不予办理毕业生“农转非”手续的,方可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农业” 。(五)关于子女信息填写及子女随迁问题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子女信息时,填报“有随迁子女”的,需填写随迁子女信息,非随迁的子女信息不用填写。根据我市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随迁的子女应符合以下规定:(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 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

6、 ,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六)其他事项用人单位如委托代理机构代办毕业生接收手续,在测评通过后需选择所委托的代理机构,并联系代理机构办理后续手续。五、办理流程(一)网上申报信息并提交测评1.个人申办网上申报流程:2.单位申办网上申报流程:单位申办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用人单位提交测评,或由用人单位直接填写毕业生信息并提交测评。(1)个人填报信息后经用人单位提交测评:(一)网上申报信息并测评(人才引进系统https:/ ,注册个人账户。填写信息并测评:个人账户登陆,选择“接收毕业生” ,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点击“保存” ,并提交测评。打印材料:测评通过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2)用人单位直接

7、填写毕业生信息并提交测评:3.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网上申报流程:网上信息填报注意事项:1.未上传材料并提交信息的毕业生,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由本人或呈报单位(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下同)登录人才引进系统并按以下方式办理:进入人才引进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毕业生业务进度”选择人员点击“撤回” ,修改信息,保存并成功提交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毕业生持修改后的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办理后续手续。2.户籍地以户口本记载为准。农业户籍的毕业生,如在户籍地无注册账号:毕业生登陆人才引进系统,在申报界面的个人用户登陆处点击“注册”,注册个人账户。填写信息并测评:个人账户登陆,选择“接收毕业生” ,按照系统提

8、示填写个人信息,点击“保存” ,并提交测评。与单位联系:测评通过后,与用人单位经办人联系。填写信息:用人单位登陆人才引进系统,在申报界面点击“业务申报”“毕业生申报”“新增人员” 。提交信息并测评: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毕业生信息后,点击“保存” ,并提交测评。打印材料:测评通过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签字盖章后转交毕业生本人。注册账号:毕业生登陆人才引进系统,在申报界面的个人用户登陆处点击“注册” ,注册个人账户。填写信息并测评:个人账户登陆,选择“接收毕业生” ,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点击“保存” ,并提交测评。选择代理机构:测评通过后系统选择代理机构并保存。毕业生与所选择的代理机构联系

9、,并签订个人申办委托办理协议。打印材料:用人单位经办人对信息进行校核后提交,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签字盖章后转交毕业生本人。提交信息:代理机构登陆人才引进系统,在申报界面点击“代理个人信息”点击“代理个人申报毕业生信息” ,对毕业生个人填报信息进行校核,校核通过后提交。打印材料:提交成功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签字盖章后转交毕业生本人。法办理“农转非” ,需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的,系统填报信息时户籍类型选择“农业” ,其它人员选择“非农业” 。3.如“毕业院校”及“专业”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自行进行编辑录入,毕业院校名称须与毕业证加盖的毕业学校公章一致。4.毕业生及呈报单位须认

10、真填写并核对所有申报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学历信息、户籍信息、拟入户地信息等) ,如因信息填报不实或不准确导致无法后续办理毕业生入户等手续的,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或呈报单位承担。(二)毕业生办理派遣及户籍迁出手续毕业生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就业报到证(报到地址应为深圳市) ,并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和就业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农业户籍毕业生须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 ;如申报信息时申请在深办理“农转非”的,需以农业户籍性质迁出;不涉及迁户的深圳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三)毕业生在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并提交毕业生需在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标注的时限内,

11、按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所需材料并提交(以单位申办方式办理的毕业生,可由毕业生本人或单位经办人上传材料并提交) 。非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及身份证等材料并提交系统,待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通过”后,等待市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如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不通过” ,此业务自动办结,毕业生自行核实信息后重新申报。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身份证及就业报到证等材料。人才引进业务进度可登陆人才引进系统查询。(四)毕业生办理户籍迁入及报到手续非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在收到市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后,按照短信通知要求,持就业报到证 (验原件,留复印

12、件) 、 户口迁移证及其他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材料要求及办理流程详见办理毕业生户籍迁入操作指引 ) ,无须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在材料上传并成功提交系统后,由毕业生本人(以单位申报方式办理的,也可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按照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备注的报到时间,持身份证、 就业报到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址详见本人的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备注栏),无须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非深圳户籍毕业生办理入户手续(深圳户籍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可自行登陆人才引进系统打印毕业生介绍信,并将毕业生介绍信和就业报到证交档案保管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五)党组织

13、关系转移市属和驻深内联等单位接收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1楼老干部服务窗口办理接转手续(地址:上步中路东侧 1002号,深圳科学馆对面,市总工会房;电话 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各区接收的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各区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六、毕业生接收报到材料(一)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二)毕业证(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三)学历验证证明(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学历验证证明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此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 有效期选

14、择 180天以上(含 180天) ;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深圳户籍毕业生前往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时,验原件)(五)就业报到证(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安部门办理迁户;深圳户籍毕业生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七、监督管理根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及毕业生本人应确保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用人单位或人才引进代理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该用人单位或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15、 5年内均不得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人员办理毕业生引进的;(二)违反相关规定代办毕业生引进的;(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四)不严格核实申报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五)有行贿、受贿或索贿情形的;(六)有其他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毕业生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不予办理毕业生引进手续,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5 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已领取毕业生介绍信的,予以撤销;已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附件:1.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2.办理毕业生户籍迁入操作指引(公安部门制)3.2018年度人才引进业务代理机构名单2018 年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流程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