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申请表填报须知:1.请申请人进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网上审批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取得预受理号后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2.请根据惠州市药品零售企业(门店)验收标准(试行)和变更程序填报。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装订成册。(其中一份将退回申办人)3. 材料须如实申报,否则按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承担不实申报的法律责任:或一年内不受理申报或者撤销许可证。签名处均由本人、企业负责人签字填写,并加盖指模。4.表格中所提及的面积,均指实际使用面积;地址需详细。 5.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联系电话有变更的,请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以方便收取监管信息。否则自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6.表格中所涉及的内容应有相关证明材料。7. 保证申明由申办人签名。申报者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红色原始印章。8.字迹必须工整、图示应当清晰准确、材料应当整洁有序。保证申明本人(本单位)所报零售药店变更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我本人/企业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