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解读一、标准特点:一个概念:装配率,综合反映建筑的装配化程度两种评价方式:认定评价与等级评价两种评价方法:预评价与项目评价设计阶段宜进行预评价,并应按设计文件计算装配率。项目评价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并应按竣工验收资料计算装配率和确定评价等级。(详见3.0.2)装配率评价体系 三大评价指标: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与设备管线。四大基本标准:装配率-综合评价50%;主体结构最低得分20分;围护墙和内隔墙-最低得分10分;全装修全面实施100%五类结构:混凝土、钢、木、组合、混合十分差值:认定评价与等级评价之间至少存在十分差值。满足四大基本标准且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不低于35%时,可进行等级评价。二、标准细则标准包括以下几部分的计算:1. 竖向承重构件:详见4.0.2与4.0.3节2. 水平构件:详见4.0.4与4.0.5节3. 围护墙和内隔墙非砌筑:详见4.0.6与4.0.8节4. 围护墙和内隔墙集成:详见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