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机构工作规则 (试行 1. 总则1.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落 实国务院 10部门联合发布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指导意见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0-2012年 要求,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规范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活动, 提高食品工业企业产 品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则。1.2 本规则是从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的机构 (以下称评价机构 接受政府委托开展相关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工 作准则。1.3 本规则中的食品工业企业, 是指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4754-2002 中代码为 13、 14、 15、 16四个行业中所 包含的企业,共 4大类 22中类 53小类。本规则中的诚信管理体系, 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 食 品 工 业 企 业 诚 信 管 理 体 系 (CMS 建 立 及 实 施 通 用 要 求 (QB/T4111-2010中所指的诚信管理体系。本规则中的评价, 是指评价机构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 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