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的教学观分析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语文课程标准的教学观分析我国新一轮的语文教学改革发轫于上世纪90年代末。1997年北京文学发表王丽的中学语文教学手记、邹静之的女儿的作业、薛毅的文学教育的悲哀三篇文章,掀起了我国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语文教学思想大讨论。1999年我国开始研制语文课程标准,2000年公布了小学、初中和高中语文教学大纲,中小学语文教材也陆续进行修订。2001年7月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多次向教师、学者征求意见,前后修改六七十次的语文课程标准正式颁布。语文课程标准颁布后,全国上下掀起了学习、贯彻新课标的热潮。解读新课标,语文教学的目的观、过程观、方式观、媒介观、资源观、评价观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创新、发展。一、 语文教学的目的观语文课程标准指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础的语文素养。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 这两句话一句阐述语文教学面向全体学生,一句阐述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