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州市高快速路及国省道广州市高快速路及国省道 环环 境景境景 观综观综合整治工程(海珠区片区)合整治工程(海珠区片区)招标文件招 标 人: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监理公司日 期:二 O 一三年三月2目 录目 录 .2第一章 投标须知 .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6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10(一)总则 .10(二)招标文件 .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1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4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24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2、及定标办法 .26(一)总则 .26(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29商务综合诚信评标 法 .29第三章 合同条款 .42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52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59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60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613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 GZZB2010-007-2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
3、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1 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招标代理:广州海建工程监理公司 设计单位: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监理单位: 2 2.2.1 工程名称 广州市高快速路及国省道环境景观综合整治工程(海珠区片区)3 2.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4 2.2.3 建设规模 本项目道路绿化整治工程总长度约为 27 公里。5 2.2.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6 2.2.5 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验收合格7 2.5.1 招标范
4、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利用原有地块景观,结合现状,通过微地形营造,增加种植大树、宫粉紫荆、木棉等乔木及开花植物,配合灌木球组景,营造开花植物景观效果。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8 2.5.2 工期要求 2013 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90 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10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12 13.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执行。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
5、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4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14 16.1 投标担保1 收取方式:方式一:由交易中心代收。方式二:由招标人收取(已交年度保证金的除外) 。2.投标担保额度: 5 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6.1 款。15 7.5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16 5.1 踏勘现场时间:自 2013 年月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6、;现场详细地点: 17 8.1 招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 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0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7 日4. 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1 款。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8 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部分组成。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 套。20 19.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2013 年 月 日 时
7、 分。截止时间:2013 年 月 日 时 分。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1 20.4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1. 起始时间:2013 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时间:2013 年 月 日 时 分。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2 24.1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1.开标开始时间:2013 年 月 日 时 分 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3.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3 33.4 开标评标办法 1 商务综合诚信
8、评标法24 38.2 履约担保 2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 10%。方式二: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的保证额为中标价款与招标控制价之间的差额,且不少于中标价款的 10%。5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25 招标控制价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3832004.54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171945.26 元,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93816.54 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27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 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28评标委员
9、会人数组成人数: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可由经济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 5 人或以上单数组成。29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开标当天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中排名为准。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 IC 卡的绿化企业,如未获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则该企业诚信分按基准分计算。30 13.4、13.5.2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按合同条款执行.3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
10、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注: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开标当天诚信分。6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 GZZB2010-007-2 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下载查阅。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条款号:5.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
11、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现文: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条款号:11.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
12、11.2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1)投标申请公函;(2)企业资质证书;(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6)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7)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7注:资格审查内容的(2)至(7)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
13、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现文:11.2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1)投标申请公函;(2)企业资质证书;(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 (适用于选用注册建造师的) ,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若本项目负责人为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的,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其相关专业的职称证的扫描件,以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后果自负。(4)专职安全人员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 类)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园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注:资格审查
14、内容的(2)至(4)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条款号:11.3.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3.1 投标函部分:(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投标函 (格式见第四章) ;(4)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格式见第四章) ;(5)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4(格式见第四章) ;(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
15、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格式见第四章) ;(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9)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 。 (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 50%或8以
16、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现文:11.3.1 投标函部分:(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投标函 (格式见第四章) ;(4)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格式见第四章) ;(5)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 (格式见第四章) ;(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格式见第四章) ;条款号:13.4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4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
17、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 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文:13.4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 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包干措施项 目费,在工程结算中将不得变更(投标单
18、位的投标综合单价不得高于相对应的现行定额计价标准,主要材料的价格不得高于施工期的现行市场价及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 ,否则 ,结算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的 13.5.3 款规定计算),即 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及综合合价包干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条款号:13.5.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5.2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
19、、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现文:13.5.2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只是主材变更的,则只调整主材价格,其他不变。9条款号:13.5.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20、) 。现文:13.5.3 当设计变更或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工程项目,则作为新增项目(是否为新增项目由招标人确定),结算时按省、市建委颁发的现行执行定额计算。材料价格在 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常用材料综合价中有对应的,按施工期间的综合价计算 ,其他材料价格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实际使用的厂家、品牌、规格、质量等结合市场行情进行确定。取费标准按施工期对应的广州市计费文件,措施项 目费不另计算,变更部分的下浮率按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最高限价一中标价)最高限价 100%)。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10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
21、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 “招标人” (即发包人)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或称“项目代建单位” ) 、“招标代理” 、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 “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 “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4)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6) “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7)“电子文件” 指数字、文字、
22、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2、招标说明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3 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4 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3资金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