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农业大学全自动智能蛋白纯化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编号:CTEC2018B331项目类别:货物类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2018 年 9 月 25 日_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 5 号,京朝大厦 8 层,100125电话:010-85143616 传真:010-65926172邮箱: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 .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一、总则 .4二、采购文件 .5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6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1五、谈判及评审的程序 .13六、签订合同 .15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7八、采购代理费 .19九、保密和披露 .19十、其它 .20第
2、三章:谈判与评审办法 .21一、概述 .21二、谈判小组 .21三、评审与谈判 .22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26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26二、技术要求 .26第一包 .26品目 1-1:全自动智能蛋白纯化系统 .26第五章:合同及合同主要条款 .3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7格式 1:报价函 .38格式 2:分项报价表 .41格式 3:系统配置清单 .42格式 4:技术要求对比表 .43格式 5:商务条款对比表 .44格式 6:资格证明文件 .45格式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7格式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8格式 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9格式 10:制造厂家授权书 .
3、51格式 11:业绩一览表 .52格式 12:售后服务承诺书 .53格式 13:供应商前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说明 .54格式 14: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56格式 15: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8格式 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91中国农业大学全自动智能蛋白纯化系统采购项目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项目编号:CTEC2017B3311、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中国农业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 )委托,就该单位动物科技学院全自动智能蛋白纯化系统采购项目下的货物和相关服务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4、采购。2、被邀请的供应商请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至 2018 年 9 月 28 日上午 09:00-11:00,下午 14:-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811 室查阅或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 ),本采购文件每份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邮购须另加 50 元人民币,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延误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3、参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所投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 ,需密封)应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806
5、 室,并等候参加现场谈判。迟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 5 号京朝大厦 8 层 811 室,100125联系人:易彦汝 郭军电话:010-85143616传真:010-65926172电子邮件:开户名称: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开户帐号:87205022200201018726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银行地址:北京市建外大街 21 号国际俱乐部一层,100020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该表是关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本章“供应商须知”有关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具体采用情况请参照下表。所有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
6、有关的事宜,以本资料表规定的为准。条款号 内容一、总则1.1采购人:中国农业大学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 2 号项目联系人:于老师,邮箱:1.2采购代理机构: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 5 号京朝大厦 8 层 811 室,100125联系人:易彦汝 郭军,联系电话:010-85143616传真:010-65926172,电子信箱: 开户账号:87205022200201018726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银行地址:北京市建外大街 21 号国际俱乐部一层,1000202.1 项目主管部门采购批复文号: 无3.1 项目预算金额:99.9 万元,供应商响应文
7、件的报价高于项目预算金额的,不能参加竞谈。4.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及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中规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其它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凡是经查询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5 进口货物:接受4.6 供应商资格的其它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6.2 响应文件有效期
8、: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日期起 60 天内有效。18.2保证金1.交纳金额:第 1 包 19000 元整。2.交纳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3.凭证交纳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4.缴纳方式: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接受其它如现钞及现金支票等形式的谈判保证金。四、响应文件的提交320.1 响应文件提供:正本 1 份,副本 3 份。 响 应 文 件 封 面 上 注 明 “正 本 ”、 “副 本 ”、 “保 证 金 ”字 样 。20.2 本次采购不要求提供电子文本的响应文件。22.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
9、8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 5 号京朝大厦 806 室22.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到时间和地点:同 22.1五、谈判与评审27.1 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只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被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按时提交响应文件、保证金、签到的供应商可以参加谈判。27.4谈判时间:2018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 ,具体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谈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 5 号京朝大厦 811 室28.2 评审办法: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审价法成交标准: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
10、价最低六、签订合同32.2 采购数量变更幅度:10%33.1 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通知书上确定的成交金额的 5%计算,交于中国农业大学保管。八、采购代理费37.1招标代理费:根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中的约定,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并应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100以下 1.5% 1.5% 1.0%100-500 1.1% 0.8% 0.7%500-10
11、00 0.8% 0.45% 0.55%1,000-5,000 0.5% 0.25% 0.35%5,000-10,000 0.25% 0.1% 0.2%10,000-100,000 0.05% 0.05% 0.05%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十、其它41.1与本采购文件有关的函电和通讯地址:采购代理机构: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 5 号京朝大厦 811 室,100026联系人:易 彦 汝 郭 军4电话:010-85143616传真:010-65926172电子邮箱:41.2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
12、)类似产品:也称同类产品,指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非常类似特征的另一种产品。41.3进口货物:(1)外贸代理:本项目采购所涉及的进口事宜,由中国农业大学指定外贸代理公司负责,统一办理,对外签署订货合同。(2)除进口环节的各项税收外, (用户办理免税)货物进口涉及的各项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3)投标人若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制造商合法授权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注:所有要求材料如未注明原件,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总则1.定义1.1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委托人,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指受采购人委托,承担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相关事宜的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详见
13、“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3 供应商,指具备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报价、谈判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4 成交供应商:指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并获得成交通知书的供应商。1.5 采购文件,指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也称谈判文件。1.6 买方,指本项目的委托人及最终使用单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1.7 卖方,指成交供应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1.8 货物,指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品备件、手册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9 服务,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应当承担的技术协助、校准、安装调试等类似的义务,
14、包括售后服务。2.项目出资人主管部门2.1 本项目的出资人主管部门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资金来源3.1 采购人已从本项目的出资人主管部门获得一笔资金,用于采购“采购内容与采购需求”所列货物。54.供应商资格要求4.1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4.2 供应商必须具备:(1
15、)有效营业期限内的营业执照;(2)前三年内(至谈判之日的前一周止)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3)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等问题,且应具备成功执行类似项目内容的经历;(4)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所在的单位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4.3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为本次谈判采购的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相关联的所属机构;4.4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报价。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报价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4.5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是供应商制造或组
16、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4.6“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它条件。5.谈判采购费用5.1 不论谈判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二、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的组成6.1 采购文件的内容组成如下: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谈判与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及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7.谈判公告7.1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
17、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8.询问或质疑8.1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或者自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其中,技术方面的内容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提交质疑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相关证明材料。9.采购文件的修改9.1 采购单位需要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该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9.2 采购单位可以
18、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但至少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已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须立即予以签收并回传给采购单位。10.采购文件的澄清10.1 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核采购文件的各项具体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收到采购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其中,技术方面的内容向采购人提出。否则,视为供应商认可采购文件无误、合理。10.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本次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该澄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