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行政强制及工作流程权力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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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海事行政强制及工作流程权力清单(一)内河暂扣船舶(浮动设施) .1(二)内河拆除动力装置 .2(三)内河强制卸载 .3(四)沉船沉物强制打捞(清除) .4(五)强制清污 .5(六)扣押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及运输工具 .6(七)查封、扣押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 .71海事行政强制及工作流程权力清单(一)内河暂扣船舶(浮动设施)1.实施机构: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或基层海事处2.实施期限:当场实施或 30 日内3.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4.工作流程: 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

2、基层海事处发现应暂扣船舶的情形当场暂扣船舶的,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事实和理由,并实施暂扣船舶补办报批手续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基层海事处作出决定批准暂扣船舶 不同意暂扣船舶的,解除暂扣强制措施非当场暂扣船舶的,调查取证,办理报批手续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基层海事处作出决定不采取暂扣船舶措施作出暂扣船舶决定,说明事实和理由,并告知当事人复议或诉讼权利暂扣原因消除后解除暂扣强制措施2(二)内河拆除动力装置1.承办机构:分支海事局或基层海事处2.办理期限:30 日3.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4.工作流程: 分支海事局、基层海事处发现应

3、拆除动力装置的情形调查取证,办理报批手续分支海事局、基层海事处作出决定不采取拆除动力装置措施作出拆除动力装置决定,说明事实和理由,并告知当事人复议或诉讼权利拆除动力装置原因消除后解除强制措施3(三)内河强制卸载1.承办机构:分支海事局、基层海事处2.办理期限:30 日3.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八十二条4.工作流程: 分支海事局、基层海事处发现应强制卸载的情形调查取证,办理报批手续分支海事局、基层海事处作出决定不采取强制卸载措施作出强制卸载决定,说明事实和理由,并告知当事人复议或诉讼权利4(四)沉船沉物强制打捞(清除)1.承办机

4、构: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2.办理期限:30 日3.实施依据: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4.工作流程: 分支海事局、基层海事处发现应强制打捞的情形调查取证,办理报批手续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作出决定不采取强制打捞措施作出强制打捞决定,说明事实和理由,并告知当事人复议或诉讼权利5(五)强制清污1.承办机构: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或者基层海事处2.办理期限:30 日3.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一

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4.工作流程: 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基层海事处发现应强制清污的情形当场强制清污的,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事实和理由,并组织实施补办报批手续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基层海事处作出决定批准强制清污 不同意采取强制清污措施的,告知当事人非当场强制清污的,调查取证,办理报批手续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基层海事处作出决定不采取强制清污措施作出强制清污决定,说明事实和理由,并告知当事人复议或诉讼权利强制清污原因消除后解除强制清污措施6(六)扣押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及运输工具1.承办机构: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或基层海事处2.办理期限:30 日3.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6、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4.工作流程: 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基层海事处发现应扣押情形当场扣押的,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事实和理由,并组织实施补办报批手续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基层海事处作出决定批准扣押 不同意采取扣押措施的,告知当事人非当场扣押的,调查取证,办理报批手续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基层海事处作出决定不采取扣押措施作出扣押决定,说明事实和理由,并告知当事人复议或诉讼权利扣押原因消除后解除扣押措施扣押原因消除后解除扣押措施7(七)查封、扣押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1.承办机构: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

7、、基层海事处2.办理期限:30 日3.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修订)第六十二条。4.工作流程: 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基层海事处发现应查封、扣押情形当场查封、扣押的,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事实和理由,并组织实施补办报批手续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基层海事处作出决定批准查封、扣押 不同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告知当事人非当场查封、扣押的,调查取证,办理报批手续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基层海事处作出决定不采取查封、扣押措施作出查封、扣押决定,说明事实和理由,并告知当事人复议或诉讼权利查封、扣押原因消除后解除查封、扣押措施查封、扣押原因消除后解除查封、扣押措施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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