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徐秀莲、张家信二人出资设立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司。第四条 公司住所:鹿邑县宋河镇宋河路387号。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白酒生产销售。第六条 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八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