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歷史科(中四至中六) 選修部分單元四:制度與政治演變明代科舉制與人才消長的關係 81中國歷史科(中四至中六)選修部分單元四:制度與政治演變82 明代科舉制與人才消長的關係學習重心:明代科舉制與人才消長的關係建議分析內容: 明代從學校到科舉制度的演變,以及科舉考試的內容。 明代官僚集團的成份與社會階級的流動。探討問題建議: 明代的學校及科舉制度是怎樣設計及配合的? 明朝的科舉制度能否為國家選拔適當的人才?中國歷史科(中四至中六) 選修部分單元四:制度與政治演變明代科舉制與人才消長的關係 83探討問題建議(1):明代的學校及科舉制度是怎樣設計及配合的?明史選舉志迄明,天下府、州、縣、衛所,皆建
2、儒學,教官四千二百餘員,弟子無算,教養之法備矣。洪武二年(1369) ,於是大建學校,府設教授,州設學正,縣設教諭,各一。俱設訓導,府四,州三,縣二。生員之數,府學四十人,州、縣以次減十。師生月廩食米,人六斗,有司給以魚肉。學官月俸有差。生員專治一經,以禮、樂、射、御、書、數設科分教。務求實才,頑不率者黜之。 內容大意:明代的地方級官立學校為府級、州級、縣級三種。府級官立學校校長為教授,有四名訓導協助;州級官立學校校長為學正,有三名訓導協助;縣級官立學校校長為教諭,有兩名訓導協助,他們全部都領有月薪。全國教員人數大概達 4,200。府級官立學校學生名額為 40;州級官立學校學生名額為 30;縣
3、級官立學校學生名額為 20。官立學校師生獲每人每月 6 斗米的糧食供應地方政府另外提供魚、肉,以維持師生營養。參考:張廷玉等奉敕纂:明史 (北京:中華書局,1977 年) ,卷 69選舉志一 ,頁 1686。中國歷史科(中四至中六)選修部分單元四:制度與政治演變84 明代科舉制與人才消長的關係明史選舉志增廣既多,於是初設食廩者謂之廩膳生員,增廣者謂之增廣生員。及其既久,人才愈多,又於額外增取,附於諸生之末,謂之附學生員。凡初入學者,止謂之附學,而廩膳、增廣,以歲科兩試等第高者補充之。非廩生久次者,不得充歲貢也。士子未入學者,通謂之童生。提學官在任三歲,兩試諸生。先以六等試諸生優劣,謂之歲考。一
4、等前列者,視廩膳生有缺,依次充補,其次補增廣生。一二等皆給賞,三等如常,四等撻責,五等則廩、增遞降一等,附生降為青衣,六等黜革。繼取一二等為科舉生員,俾應鄉試,謂之科考。其充補廩、增給賞,悉如歲試。其等第仍分為六,而大抵多置三等。三等不得應鄉試,撻黜者僅百一,亦可絕無也。生儒應試,每舉人一名,以科舉三十名為率。 內容大意:明朝地方級官立學校學生稱為生員,尚未正式進入學校者一律稱為童生。生員分三種,第一年新入學校的生員稱為附學生員。第二年進行歲試後,成績優秀者成為廩膳生員,其次成為增廣生員。第三年進行科試,成績在一二等的,就獲得同年參加鄉試(省級考試)的資格。歲試、科試的評核標準分為六等。一、二
5、等獲得嘉獎,可以晉級(例如附學生員昇為增廣生員、增廣生員昇為廩膳生員、廩膳生員獲得殊榮表揚) 。三等相當於護級成功,不過不失。四等會受到責罰。五等降一級(例如廩膳生員降為增廣生員、增廣生員強為附學生員、附學生員降為青衣) 。六等開除出校。歲試、科試的評核標準雖然分為六等,但執行起來比較寬鬆,成績最差的一般都至少獲三等,被責罰或開除的絕無僅有。一般鄉試合格率為 1/30,即每 30名鄉試考生中,產生 1 名舉人。參考:張廷玉等奉敕纂:明史 (北京中華書局,1977 年) ,卷 69選舉志一 ,頁 1687。中國歷史科(中四至中六) 選修部分單元四:制度與政治演變明代科舉制與人才消長的關係 85京
6、師國子監明初的制度,參加科舉的必須是學校的生員,學校生員作官則不一定經由科舉。從此,學校是作官所必由的大路,政府和社會都極為看重。可是,從明成祖以後,進士獨佔了作官的門路,監生出路日壞。從明景帝開生員納粟納馬入監之例以後,國子監成為富豪子弟的京師旅邸,日漸廢馳。從明武宗以後,非府州縣學生也可以納銀入監,作個掛名學生,以依親為名,根本不必入學,國子監到此完全失去初創的意義,只剩下一個招牌了。 參考:吳晗:明初的學校 ,收入吳晗:讀史劄記 (北京,三聯書店,1956 年) ,頁 319-320。明史選舉志科目者,沿唐、宋之舊,而稍變其試士之法,專取四子書及易、書、詩、春秋、禮記五經命題試士。蓋太祖
7、與劉基所定。其文略仿宋經義,然代古人語氣為之,體用排偶,謂之八股,通謂之制義。三年大比,以諸生試之直省,曰鄉試。中式者為舉人。次年,以舉人試之京師,曰會試。中式者,天子親策於廷,曰廷試,亦曰殿試。分一、二、三甲以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賜同進士出身。狀元、榜眼、探花之名,制所定也。而士大夫又通以鄉試第一為解元,會試第一為會元,二、三甲第一為傳臚云。子、午、卯、酉年鄉試,辰、戌、丑、未年會試。鄉試以八月,會試以二月,皆初九日為第一場,又三日為第二場,又三日為第三場。 中國歷史科(中四至中六)選修部分單元四:制度與政治演變86 明
8、代科舉制與人才消長的關係內容大意:八股文的文字技巧要求是排偶,題目出自四書即論語 、 孟子 、 大學 、中庸 ,和五經即易 、 書 、 詩 、 春秋 、 禮記 。鄉試是省級考試,考試地點為省城,考生是該省轄下各府州縣官立學校成績優秀的生員。鄉試合格,即獲得舉人學位。會試是全國級考試,考試地點為京城,考生是來自全國的舉人。會試合格,就獲得進士學位,但還須經過殿試以甄別進士等級。進士等級分為三等:第一甲只有三人,一甲第一名為狀元、一甲第二名為榜眼、一甲第三名為探花,通稱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若干人,通稱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若干人,通稱賜同進士出身。鄉試於子、午、卯、酉年的八月舉行;會試於辰、戌、丑、未年
9、的二月舉行(清朝改為三月) 。因此鄉試、會試都是每三年舉行一次。鄉試、會試的考試方式都一樣,分別都有三場,每場延續一整天,休息兩天。因此鄉試是八月九日第一場、十二日第二場、十五日第三場(當天黃昏離開試場,就可以慶祝中秋節了) ;會試是二月九日第一場、十二日第二場、十五日第三場。參考:張廷玉等奉敕纂:明史 (北京:中華書局,1977 年) ,卷 70選舉志二 ,頁 1693-1694。續文獻通考憲宗成化二年定在京科場事宜:一、考試等官俱於當月初七日入院舉人,試日四更搜入各就席舍,坐待黎明,散題至,黃昏謄正,未畢者給燭,不完者扶出。 內容大意:明憲宗成化二年(1488)有以下的規定:在考試月的初七
10、日,考試官就要進入考場,會試時,舉人必須在當天凌晨一至三時(四更)就要開始進入試場,依照號碼進入自己的號席後。至黎明時分,考試題目正式宣佈,就要開始作答。直至黃昏,就需要謄正試卷以便交卷。若仍需時間,考試當局會送給考生蠟燭以便照明,若仍無法完成,就會被勒令離開。參考:王圻:續文獻通考 ,萬曆三十一年1603刻本,卷 45選舉考舉士三 ,頁 6a;憲宗成化二年(1466)規定,載四庫全書存目叢書 (臺南縣柳營鄉:莊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5 年) ,子部,第 185 册,總頁 684、686。中國歷史科(中四至中六) 選修部分單元四:制度與政治演變明代科舉制與人才消長的關係 87明史選舉志初設
11、科舉時,初場試經義二道,四書義一道;二場,論一道;三場,策一道。中式後十日,復以騎、射、書、算、律五事試之。後頒科舉定式,初場試四書義三道,經義四道。四書主朱子集註,易主程傳、朱子本義,書主蔡氏傳及古註疏,詩主朱子集傳,春秋主左氏、公羊、穀梁三傳及胡安國、張洽傳,禮記主古註疏。永樂間,頒四書五經大全,廢註疏不用。其後,春秋亦不用張洽傳,禮記止用陳澔集說。二場試論一道,判五道,詔、誥、表、內科一道。三場試經史時務策五道。 內容大意:鄉試、會試的形式一樣,都要考三場。第一場考四書五經,考生須作答七條八股文題目,其中三條出自四書,四條出自五經。第二場考歷史常識,考生須寫一篇論 、五篇判 ,並於詔 、
12、 誥 、 表的題目中選寫一篇。第三場考時事觸覺,考生須寫五篇策 。參考:張廷玉等奉敕纂:明史 (北京:中華書局,1977 年) ,卷 70選舉志一 ,頁 1694。宋濂鑾坡集自貢舉法行,學者都以摘經擬題為志。其所最切者,惟四子一經之箋是鑽是窺,餘則漫不加省。與之交談,兩目瞪然視,舌木強不能對。 內容大意:宋濂認為,科舉制度使考生視野狹隘,這些考生談任何考試內容以外的問題,都會目瞪口呆。參考:宋濂(1310-1381):鑾坡集 ,卷七禮部侍郎曾公神道碑銘 ,載宋學士文集 ,正德刊本,收入四部叢刊 (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67 年) ,第 80 冊。中國歷史科(中四至中六)選修部分單元四:制度
13、與政治演變88 明代科舉制與人才消長的關係張岱石匱書高皇帝以之大誤舉子,而舉子效而尤之,亦用以大誤國家。何者?舉子應試,原無大抱負,止以呫嗶之學迎合主司。即有大經濟、大學問之人,每科之中不無一二,而其餘入彀舉之輩,非日暮途窮、奄奄待盡之輩,則書生文弱、少不更事之人。以之濟世利民、安邦定國,亦奚賴焉!自崇禎末季,立賢無方,於新舊甲科中櫛比求之,並無一士。則高皇帝之誤人猶小,其所以自誤則大矣。嗟嗟!八股一日不廢,則天下一日猶不得太平也。 內容大意:張岱親身經歷明朝滅亡的過程,有亡國之痛,他極力找尋明朝滅亡的原因。他認為,原因之一,就是朱元璋設立科舉考試。大部份科舉考生都沒有遠大抱負,每一屆進士中,
14、只有極少數人真正有辦事能力、有學識。大部分進士或者已經老朽不堪,或者毫無經驗,怎可以用這種人充當官員、治理國家明朝末代崇禎皇帝的朝廷,就完全無法通過科舉制找到人才。因此,張岱總結說:不廢除八股文,政治就無法改善,天下不得太平:八股一日不廢,則天下一日猶不得太平也。 參考:張岱(1597-1679):石匱書 ,卷 27科目志總論 ,頁 1a-6b,載續修四庫全書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年) ,史部,第 318 冊,總頁 419-422。中國歷史科(中四至中六) 選修部分單元四:制度與政治演變明代科舉制與人才消長的關係 89明代科舉考試的考官 註註:以上是崇禎十二年(1639)山西鄉試
15、第一場的資料。明代山西轄下有太原、平陽、汾州、潞安、大同五府,及澤州、遼州、沁州三直隸州。以上資料可見,來自三個府及一個直隸州的州縣官員,充當房考即個別科目的考官。易房有四,詩房有五,書房有三,春秋房、禮記房各一,合共 14 房,每房 1 名考官,合共 14 名。每一房下的門生名單,就是合格考生名單。對於這些考生而言,由於是得到房考的批改而合格出線,因此對於這些房考也特別敬重,稱之為房師而自稱門生 。參考:姚鈿等編:崇禎十二年山西鄉試序齒錄 ,崇禎間刊本,載台灣學生書局編輯部編:明代登科錄彙編 (明代史籍彙刊) (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69 年) ,第 22 冊,頁 12279-12288。
16、中國歷史科(中四至中六)選修部分單元四:制度與政治演變90 明代科舉制與人才消長的關係建議討論問題:1. 參考資料一、二、三,為什麼明初即有系統籌辦及設置各級學校?此與科舉制度有什麼關係?學校制度與科舉制度結合,會有什麼效果?2. 根據資料四,相對於唐、宋時期的科舉考試,明代的考試安排有什麼特點?你認為這些安排有什麼目的?為什麼科舉制度發展到明代會有這些轉變?3. 參閱資料五,在明朝,鄉試舉行於陰曆八月,會試舉行於陰曆二月。在該月的九、十二、十五日分別舉行考試,合共三場。假若現在是會試,考官入場會是二月的那一天?你認為考官提早進入試場對杜絕賄賂有沒有幫助?試提出你的看法。4. 閱讀資料六。有一種看法,認為科舉考試導致學生除四書五經之外,無法吸收其他知識,對於歷史及時事茫然無所認識。試評論這種看法。5. 參考資料七、八,明初的宋濂與明末的張岱分別怎樣批判科舉制度?6. 閱讀資料九。 崇禎十二年山西鄉試序齒錄是崇禎十二年(1639)山西鄉試考生成績及個人資料的彙編,類似今人的紀念冊。你認為這種紀年冊,對同年出線的考生,在日後的仕途上,會有怎樣的意義?(無論那一級的科舉考試,同年一起出線的考生,特別覺得親切,往往稱為同年 ,日後在仕途上往往互相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