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期满补偿的范文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关于劳动合同期满补偿的近来,我们经常接到一些职工的来信、来电,反映他们在劳动合同期限、续订中的问题。笔者认为,这里关键的是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签问题。如果对这两个问题有一个全面正确的理解,一些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一、劳动合同期满,任何一方都有权不续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3条的规定,表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也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从终止时起不再具有法律的效力。由于劳动合同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双方的劳动关系也同时终止。倘若双方愿意保持劳动关系,必须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另行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称为续签合同。依据劳动法第17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的规定,在订立和续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享有同等的选择权利,劳动者有权选择用人单位,同样用人单位也有权选择劳动者,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二、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