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应急资 源储备目录、维护 更新情况的备 案办事指南事项名称 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应急资源 储备目录、 维护更新情况的备 案事项类型 其他法定依据1.事项依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 62 号)2016 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2.实施机构依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 62号)2016 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3.办理条件依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 62号)2016 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4.申请材料依据:法律无明确规定,根据工作 实际设定5.办理程序依据:法
2、律无明确规定,根据工作 实际设定 实施机构 哈尔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联办机构 无法定办结时限 无承诺办结时限 1 个工作日日常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30办理条件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安全播出突发事件的分类、级别 和处置原则,制定和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定期 组织演练,并将 预案报广播影 视行政部门备案。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投入必要的资金用于应急资源储备和维护更新,应急资源储备目录、维护更新情况 应当报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 案。在紧急状态下,安全播出责任 单位应当服从广播影视行政部 门对应急资源的统一调配,确保重要节目安全播出。办理方式 部门办理报备材料1. 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2. 应急资源储备目录3. 维护更新情况(法律无明确规定,根据工作实际设 定)办理地址 松北区世纪大道 1 号哈尔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科技处收费标准 无收费依据 无办理程序 1.报送备案材料;2.处室受理;3.符合条件存档办结通办范围 无服务电话 0451-84664552、0451-86776141投诉电话 0451-84664403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无其他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