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房山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房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二一八年一月2目录1、总则1.1 房山区特种设备基本情况1.2 编制目的1.3 工作原则1.4 编制依据1.5 适用范围1.6 事故等级组织指挥体系职责应 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2 相关部门职责2.3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预警和预防机制3.1 信息采集及监测3.2 预防措施3.3 预警支持系统应急响应分 级响应4.2 响应程序4.3 紧急处置4.4 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35.1 调查分析5.2 总结与改进6.保障措施6.1 通讯保障6.2 专业技术保障7.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7.1 宣传教育7.2 培训7.3 演习8 附则8.1 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8
2、.2 预案管理8.3 预案实施时间4总则1.1 房山区特种设备基本情况房山区现有特种设备 11258 台(套),其中锅炉 277 台、压力容器 1107 台、 压力管道 31 条,电梯 7958 台、起重机械 1259 台、厂内机动车 597 台,大型游乐设施 20 台、索道 9 部。1.2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持社会稳定,促 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房山区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3 工作原则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 的理念和“安全第
3、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统一 领导、分级管理;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 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 应灵敏,运 转高效。1.4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302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2 号),并参照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1.5 适用范围51.5.1 本预案所称的特种设备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
4、、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5.2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1.6 事故等级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级)、重大事故(级)、较大事故(级)、一般事故(级)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级):(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5、),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二)600 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 15 万人以上转移的;(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 100 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 小时以上的。6重大事故(级):(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600 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 240 小时以上的;(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 5 万人以上 15 万人以下转移的;(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 100 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
6、小时以上 48 小时以下的。较大事故(级):(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 1 万人以上 5 万人以下转移的;(四)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五)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 12 小时以上的。7一般事故(级):(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 500 人以上 1 万
7、人以下转移的;(三)电梯轿厢滞留人员 2 小时以上的;(四)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五)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 3.5 小时以上 12 小时以下的;(六)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 1 小时以上 12 小时以下的。组织指挥体系职责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设立房山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在区政府领导下,组织全区特种设备事故应对工作。2.1.2 房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应急救援组组长,主管特种设备安全的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事故调查组和技术组,具体职责如下:(1( 应急救援组组长:局长任应急救援组组长,指导应急救援工作。(2( 应急救援组副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应急救援组副组长,具体领
8、导应急救援工作。(3( 事故调查组:局特种设备监察科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8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具体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工作。(4( 技术组:由技术机构人员组成技术组,具体负责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或者事故调查工作。2.2 相关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针对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特点,研究建立有针对性的救援方案,出现事故启动应急预案时,履行职责。(1)区公安局负责应急救援时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等工作。(2)区交通局配合实施交通系统特种设备(承压汽车罐车、车用气瓶)等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便利。(3)区卫生局制定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应急
9、救援时,根据情况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应急救援时,组织和指导当地卫生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和专业队伍进行支援。(4)区环境保护局应急救援时,负责组织环境监测工作,并对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提出处置建议。(5)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9(6)区气象局应急救援时,提供气象资料及预报服务保障。(7)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并定期演练本辖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本辖区的安全管理,及时报告可能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接受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的统一指挥,负责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0、同时 ,负责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有关人员的疏散、撤离、事故现场保护及相关调查取证工作。2.3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图 1)房山区人民政府房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应急救援组)相关部门技术组 事故调查组图 1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框架预警和预防机制3.1 信息采集及监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实行重点安全监控10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设备;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重要地区使用的设备;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等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统计,上报和处理。3.2 预防措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
11、术档案和应急预案,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者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分析设备安全状况、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按期申报定期检验,保证设备定期检验合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对特种 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或者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3.3 预警支持系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