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佘家镇防空防灾应急预案按 照 上 级 文 件 要 求 ,在 县 政 府 、人 武 部 的 统 一 部 署 下 ,为 进 一 步 加 强防 空 防 灾 应 急 疏 散 体 系 建 设 ,为 战 时 防 空 和 平 时 防 灾 救 灾 提 供 安 全 保 障 ,有 效 提 高 我 镇 防 空 防 灾 逃 生 自 救 能 力 ,迅 速 应 对 空 袭 、火 灾 等 突 发 事 件 ,妥 善 组 织 人 员 逃 生 ,结 合 我 镇 工 作 实 际 ,制 定 如 下 预 案 。一 、指 导 思 想以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创 新 思 路 ,积 极 探 索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执 政
2、 为民 ,把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放 在 首 位 ,实 行 预 防 为 主 、预 防 与 应 对 相 结 合 的方 针 ,不 断 完 善 我 镇 防 空 防 灾 应 急 疏 散 体 系 建 设 ,提 高 全 社 会 防 空 防 灾综 合 防 御 与 减 轻 灾 害 事 故 破 坏 能 力 ,为 创 建 富 强 、文 明 、和 谐 新 沾 化 提 供安 全 保 障 。二 、工 作 原 则应 急 预 案 的 制 定 一 定 要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时 刻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这 是 应 急 工 作 的 根 本 出 发 点 。(1)以 人 为 本 ,减
3、 少 危 害 。履 行 政 府 及 其 部 门 的 社 会 管 理 和 公 共 服 务职 能 ,切 实 保 障 公 众 健 康 和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最 大 程 度 地 减 少 突 发 公 共 事件 及 其 造 成 的 人 员 伤 亡 和 危 害 。(2)居 安 思 危 ,预 防 为 主 。高 度 重 视 公 共 安 全 工 作 ,增 强 忧 患 意 识 ,防患 于 未 然 ,坚 持 预 防 与 应 急 相 结 合 ,常 态 与 非 常 态 相 结 合 ,做 好 各 项 应 急准 备 工 作 。(3)统 一 领 导 ,分 级 负 责 。在 党 委 、政 府 的 统 一 领 导 下 ,实
4、 行 分 类 管 理 、分 级 负 责 ,条 块 结 合 、属 地 管 理 为 主 的 应 急 管 理 体 制 。(4)依 法 规 范 ,加 强 管 理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和 行 政 法 规 ,加 强 应 急 管 理 ,维 护 公 众 合 法 权 益 ,推 进 应 急 工 作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法 制 化 。(5)快 速 反 应 ,协 同 应 对 。加 强 以 属 地 管 理 为 主 的 应 急 处 置 队 伍 建 设 ,建 立 联 动 协 调 制 度 ,动 员 和 发 挥 街 道 、部 门 、社 会 团 体 和 志 愿 者 队 伍 的 作用 ,依 靠 社 会 力 量 ,形
5、成 统 一 指 挥 、反 应 灵 敏 、功 能 齐 全 、协 调 有 序 、运转 高 效 的 应 急 管 理 机 制 。(6)依 靠 科 技 ,提 高 素 质 。加 强 对 影 响 我 镇 公 共 安 全 的 事 件 和 诱 发 因 素的 研 究 ,引 进 先 进 的 监 测 、预 测 、预 警 、预 防 和 应 急 处 置 技 术 及 设 施 ;发挥 专 业 队 伍 和 专 业 人 员 的 作 用 ,提 高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的 科 技 水 平 和 指 挥 能力 ,避 免 发 生 次 生 、衍 生 事 件 ;加 强 宣 传 和 培 训 教 育 工 作 ,提 高 公 众 自 救 、互 救
6、 和 应 对 各 类 突 发 事 件 的 综 合 素 质 。三 、编 制 依 据 和 应 用 范 围本 预 案 根 据 关 于 在 乡 镇 和 村 开 展 人 防 民 防 工 作 的 通 知 和 相 关 法规 制 订 。本 预 案 在 发 生 空 袭 、火 灾 、地 震 等 突 发 灾 害 ,疏 散 撤 离 相 关 人 员 时使 用 。四 、组 织 机 构 体 系 。1、成 立 防 空 防 灾 逃 生 自 救 应 急 指 挥 小 组 (以 下 简 称 指 挥 小 组 ),贾维 平 任 组 长 ,张 胜 林 任 副 组 长 ,各 办 事 处 书 记 、各 站 (室 )所 负 责 人 为 小组 成
7、 员 。指 挥 小 组 办 公 室 设 在 党 政 综 合 办 公 室 ,指 挥 小 组 办 公 室 主 任 由人 武 部 部 长 担 任 。指 挥 小 组 负 责 统 一 指 挥 协 调 防 空 防 灾 逃 生 自 救 及 善 后 工 作 ,及 时 请示 报 告 工 作 ,组 织 实 施 本 预 案 。2、建 立 志 愿 者 队 伍选 择 社 会 人 员 明 确 为 志 愿 者 ,参 与 应 急 疏 散 工 作 。建 立 志 愿 者 信 息库 ,配 备 必 要 的 疏 散 装 备 器 材 。五 、处 置 预 案(1)、应 急 疏 散 线 路应 急 疏 散 线 路 共 有 四 条 ,分 别 为
8、 :(1)第 一 通 道 :指 楼 一 侧 的 上 下 楼楼 梯 ;(2)第 二 通 道 :指 楼 一 侧 的 应 急 消 防 通 道 ;(3)第 三 通 道 :指 各 单 位正 门 ;(4)第 四 通 道 :指 各 单 位 后 门 。(2)疏 散 地 点 :应 急 疏 散 地 点 有 两 处 :(1)第 一 疏 散 地 点 :指 佘 家 镇 中 学 操 场 ,从 第一 通 道 、第 二 通 道 疏 散 的 人 员 在 此 处 集 中 ;(2)第 二 疏 散 地 点 :指 镇 府 大院 ,从 第 三 通 道 、第 四 通 道 疏 散 的 人 员 在 此 处 集 中 。(3)警 报 信 号 的
9、识 别预 先 警 报 :鸣 36 秒 ,停 24 秒 ,反 复 三 遍 为 一 个 周 期 ,时 间 3 分 钟 。这 类 警 报 是 预 先 告 知 居 民 ,敌 人 可 能 对 城 市 进 行 空 袭 ,告 诫 人 们 提 前 做好 防 空 袭 的 各 种 准 备 工 作 。空 袭 警 报 :鸣 6 秒 ,停 6 秒 ,反 复 15 遍 为 一 个 周 期 ,时 间 3 分 钟 。这 类 警 报 是 在 敌 机 或 其 它 空 袭 兵 器 已 经 临 近 上 空 ,空 袭 行 动 即 将 或 已 开始 时 施 放 的 ,通 知 人 们 迅 速 采 取 疏 散 、掩 蔽 等 防 护 措 施
10、。解 除 警 报 :连 续 鸣 3 分 钟 。这 类 警 报 是 在 空 袭 结 束 后 施 放 的 ,告 知人 们 可 以 恢 复 正 常 生 产 和 生 活 秩 序 。(3)应 急 疏 散 线 路 的 分 配 使 用应 急 疏 散 线 路 的 分 配 以 各 站 所 、办 事 处 的 地 理 区 划 为 标 准 。各 个 区域 内 人 员 指 当 地 人 员 和 外 来 人 员 。疏 散 时 ,各 区 域 内 的 当 地 人 员 ,负 责 告知 外 来 人 员 正 确 的 疏 散 通 道 。(4)应 急 疏 散 逃 生 方 法应 急 疏 散 时 ,根 据 自 身 所 处 的 位 置 ,选
11、择 正 确 疏 散 通 道 逃 生 ,在 逃生 过 程 中 ,应 避 免 盲 目 慌 乱 ,依 次 迅 速 跑 步 撤 离 。火 灾 逃 离 :经 过 充 满 烟 雾 的 路 线 ,可 采 用 毛 巾 、口 罩 蒙 鼻 、匍 匐 撤 离 ,防 止 烟 雾 中 毒 、预 防 窒 息 。穿 过 烟 火 封 锁 区 ,可 向 头 部 、身 上 浇 冷 水 或 用湿 毛 巾 、湿 棉 被 、湿 毯 子 等 将 头 、身 裹 好 ,再 冲 出 去 。地 震 逃 离 :在 地 震 时 ,有 条 件 逃 离 的 ,应 采 取 双 手 抱 头 的 姿 势 沿 疏 散 通 道迅 速 撤 离 。(5)人 员 清
12、点人 员 疏 散 后 ,分 别 在 两 个 应 急 疏 散 地 点 进 行 人 员 登 记 清 点 ,并 进 行比 对 ,查 明 未 疏 散 出 办 公 区 域 的 人 员 ,组 织 力 量 进 行 营 救 。六 、 恢 复 重 建1、善 后 处 置要 积 极 稳 妥 、深 入 细 致 地 做 好 善 后 处 置 工 作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对 附 近公 众 的 居 住 和 生 活 造 成 威 胁 时 ,应 及 时 组 织 转 移 安 置 。转 移 安 置 由 事 发地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组 织 实 施 。2、调 查 和 评 估要 对 重 大 以 上 级 别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13、 的 起 因 、性 质 、影 响 、责 任 、经 验 教 训 和恢 复 重 建 等 问 题 进 行 调 查 评 估 。七 、应 急 保 障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要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和 相 关 预 案 做 好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的 应 对工 作 。同 时 ,根 据 本 预 案 ,切 实 做 好 应 对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的 人 力 、物 力 、财力 、交 通 运 输 、医 疗 卫 生 及 通 信 保 障 等 工 作 ,保 证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的 需 要 和灾 区 群 众 的 基 本 生 活 ,以 及 恢 复 重 建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 1、队 伍 保
14、障 健 全 村 街 、各 部 门 、各 条 线 的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 2、经 费 保 障 要 保 证 所 需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准 备 和 救 援 工 作 资 金 。要 对 突 发 公 共事 件 财 政 应 急 保 障 资 金 的 使 用 和 效 果 进 行 监 管 和 评 估 。鼓 励 社 会 团 体 、企 事 业 单 位 、公 众 和 其 他 组 织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益 事 业 捐 赠 法 等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进 行 捐 赠 和 援 助 。 3、物 资 保 障 要 建 立 健 全 重 要 应 急 物 资 储 备 、调 拨
15、及 紧 急 配 送 体 系 ,完 善 应 急 工作 程 序 ,确 保 应 急 所 需 物 资 和 生 活 用 品 的 及 时 供 应 ,并 加 强 对 物 资 储 备的 监 督 管 理 ,及 时 予 以 补 充 和 更 新 。 4、基 本 生 活 保 障 要 做 好 受 灾 群 众 的 基 本 生 活 保 障 工 作 ,保 证 灾 后 群 众 吃 、穿 、住 、用 、医 等 方 面 的 需 要 。 5、医 疗 卫 生 保 障 卫 生 院 负 责 组 建 医 疗 卫 生 应 急 专 业 技 术 队 伍 ,根 据 需 要 及 时 赶 赴 现场 开 展 医 疗 救 治 、疫 病 预 防 控 制 等
16、卫 生 应 急 工 作 。 6、交 通 运 输 保 障 要 保 证 紧 急 情 况 下 应 急 交 通 工 具 的 优 先 安 排 、优 先 调 度 、优 先 放 行 ,确 保 运 输 安 全 畅 通 。确 保 抢 险 救 灾 物 资 和 人 员 能 够 及 时 、安 全 送 达 。 7、治 安 保 障 加 强 对 重 点 地 区 、重 点 场 所 、重 点 人 群 、重 要 物 资 和 设 备 的 安 全 保 护 ,依法 严 厉 打 击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维 护 社 会 秩 序 。 8、通 信 保 障 确 保 通 信 畅 通 。 9、设 备 保 障 准 备 各 种 救 援 抢 险 设
17、 备 ,保 证 在 应 急 处 置 中 调 得 出 、用 得 上 、起 作 用 。 10、人 员 防 护 保 障 要 指 定 或 建 立 与 人 口 密 度 、相 适 应 的 应 急 避 险 场 所 ,完 善 紧 急 疏 散 管 理办 法 和 程 序 ,明 确 责 任 人 ,确 保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公 众 安 全 ,有 序 转 移 或 疏 散 。要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 ,严 格 按 照 程 序 开 展 应 急 救 援 王 作 ,确 保 人 员 安全 。 七 、监 督 管 理 1、宣 传 和 培 训 要 利 用 图 书 、报 刊 、广 播 、电 视 、网 络 等 ,广 泛
18、 宣 传 应 急 法 律 法 规 和预 防 、避 险 、自 救 、互 救 、减 灾 等 常 识 ,增 强 公 众 的 忧 患 意 识 、社 会 责 任意 识 和 自 救 、互 救 能 力 ,各 有 关 方 面 有 计 划 地 对 应 急 救 援 和 管 理 人 员 进行 培 训 ,提 高 其 专 业 技 能 。 2、责 任 与 奖 惩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实 行 行 政 领 导 负 责 制 和 责 任 追 究 制 。 对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中 做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先 进 集 体 和 个 人 要 给 予表 彰 和 奖 励 。 对 迟 报 、谎 报 、瞒 报 和 漏 报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重 要 情 况 或 应 急 管 理 工 作中 其 他 失 职 、渎 职 行 为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以 及 行 政 负 责 人 ,依 法 给 予 行 政 处分 ;对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佘 家 镇 人 民 政 府2012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