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协议书四篇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保险协议书 篇1甲方:天津市财政局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xx年2月26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xx-20xx年度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保险供应商资格项目(项目编号:TGPC-20xx-D-0080)的成交结果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投保的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定义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一)使用单位: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二)参保车辆: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三)服务: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和使用单位提供的保险服务。二、保险标的(一)甲方将对使用单位参保车辆向乙方投保。(二)保险公司最终承保数量以使用单位向乙方实际投保数量为准。(三)乙方作为承保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承保并及时为甲方和使用单位出具车辆保险单。三、保险险种基本险险种:(一)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