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人才政策新十八条及相关办事指南汇编中共厦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2016年3月目 录1、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1)2、国家“千人计 划”、省“ 百人计划”、市 “双百计划”人才个人所得税返还奖励办事指南.(22)3、总部企业技术领军人才个人所得税返 还奖励办事指南 .(25)4、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专业技 术人才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奖励办事指南.(28)5、厦门市众创空间运营补助办 事指南 .(32)6、厦门市众创空间场租补贴办 事指南 .(34)7、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奖励办事指南 .(36)8、厦门市投资机
2、构投资风险补偿办 事指南 .(38)9、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参股设 立产业子基金申报指南 .(41)10、厦门市股权投资类企业扶持 奖励办事指南 .(44)11、厦门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办 事指南 .(46)12、厦门市小额贷款公司扶持 奖励办事指南 .(48)13、厦门市技术交易奖励金兑现 政策办事指南 .(53)14、台湾特聘专家评聘办事指南 .(55)15、台湾特聘专才评聘办事指南 .(58)16、柔性引进台湾人才奖励办 事指南 .(60)17、台湾青年来厦创业租房补贴 申请指南 .(62)18、台籍应届毕业生见习补贴 和租房补贴办事指南 .(65)19、台湾人才缴纳厦门社会保 险办事指
3、南 .(67)20、台湾人才享受厦门社会保 险办事指南 .(71)21、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106)22、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 补贴办事指南 .(111)23、外籍高层次人才居留相关 办事指南 .(115)24、国家“千人 计划”、省“ 百人计划”、市 “双百计划”人才、 “白鹭英才卡”人才和市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申请子女就学办事指南 .(139)25、厦门市级以上引才计划的人才 保健证办事指南 .(141)26、厦门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 款贴息补助办事指南 .(143)27、厦门市执业专利代理人引 进补贴办事指南 .(145)28、厦门自贸片区猎头柔性引 进建
4、设专才奖励办事指南 .(147)29、厦门自贸片区猎头柔性引 进顾问团成员奖励办事指南 .(149)30、厦 门 自 贸 片 区 人 才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申 请 扶 持 补 助 办 事 指 南 .(154)1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委2016 4号各区委、区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各企事业单位: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政策,是我市 贯彻落实中央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打造一流国际营商环境的又一
5、重要举 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才对 我市产业发展升级的引领作用,认真学习掌握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细化落实相关创新政策,切实抓好人才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责、分工 协作,精心开展政策宣 传,深入企业、基层组织发动,共同营造人才优先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加 强领导, 组织专门力量,严格落实各项政策具体办理事项,明确办理程序、受理部门、受理窗口、责任处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要 简化行政流程,提高人才审批服务 效率, 积极做好资金兑现、平台建设、服务网络、机制保障等各项工作,尽快发挥政策效应。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健全工作机制,以 项 目2管理模式推动各项计划实施,加 强任务分解
6、、 统筹协调,定期督办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2016年1月20日 3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及福建省关于加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工作的十四条措施、 福建省深化 闽台人才交流合作行动计划(2015-2018 年)等文件精神,现就本市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提出如下意见:一、分层次实施人才激励政策建立市场化的引才机制,通过 分层次实施人才激励政策,充分发挥企业在引才用才、评价人才方面的主体作用。1、入选市级以上引才计划的领军 型创业人才(含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
7、省“百人计划”、市“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及入选“海纳百川”人才计 划的金鹭英才卡持卡人才),按照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闽委办20102号)、 关于加快建设海西人才创业港 大力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厦委 办发201022号)、 厦 门市“ 海纳百川 ”人才计划优惠政策暂行办 法(厦委办201310号)等文件规定, 对人才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分层次最高予以全额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行业 主管部门2、在经认定的市级总部企业任 职一年以上,并入 选“海纳百川 ”人才计划的技术领军人才,根据 厦门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 规4定(厦府2012495号),按人
8、才工资薪金所得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 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3、在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合作示范区内工作的高层 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含台湾人才),按人才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超过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15% 的部分予以奖励。责任单位:火炬高新区管委会4、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 指导目录(详见附件)的企业 ,经相关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其聘任的年薪(税前) 30万元以上、担任中层以上技术岗位的专业人才,按人才工 资薪金所得三年内 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25% 予以奖励,用于人才在厦购(租)房、购车、装修、家具家电购置、培 训、未成年子女教育方面的消费支出。 厦门
9、市重点发展产业指 导目录由市发改委根据我市 产业发展需要牵头制定公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科技局、文发办,火炬高新区管委会以上奖励金视同市政府奖金,按照就高不重复原 则兑现。二、加大人才创新创业扶持力度5、推动建设一批支撑人才创新 创业的平台载体。支持新建或提升改造众创空间,提供场所建 设改造、 设备购置、宽带资费减免、数据中心租用、运营服务等方面 补助。鼓励各 类企业盘活闲 置的商5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等资源,建设创新创业基地,按面积给予补助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6、建立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发挥市产业引导基金杠杆放大效应,广泛吸纳社会资本
10、参股 设立创业投资、天使投 资、种子类投资等子基金,壮大创业资本 规模。鼓励各区参股投 资一定 规模的天使、种子类投资基金。鼓励天使投资人(机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和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投资于众创空间内的创业项目、创业团队和小微企业,在厦门落地的,按当年实际投资额度的 5%给予风险补偿,单个项目最高不超 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金融办、各区政府、自 贸委、火炬管委会7、加大银行对创业人才支持。鼓励银行提高针对创新创业 企业的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创 新金融产品,开展 应收账款质 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 贷款等服务,构建涵盖科技 银 行、担保机构、小贷公司、保险机构
11、等在内的金融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8、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建立符合科技成果 转化规律的市场定价机制。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全部留归单位分配,在 对完成职务 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激励和 报酬后, 纳 入单位6预算,实行统一管理,不再上缴财政;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 化收入分配制度,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按最低 60%、最高95% 的比例用于对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 贡献的人员和团队进行奖 励。推 动技术交易发展,对开展技术开 发、技 术转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上技术交易服务平台运营的企业和机构,以技 术交易额 一定
12、比例为标准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三、大力引进各类台湾人才9、大力引进台湾特聘专家、专才。重点引进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平板显示、软件信息、文化 创意、生态农业、环境保护、生物医药、医疗卫生、教育工作、社会工作等领域的台湾高层次人才,按照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制度暂行办法(厦委办20131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评选认定,并分别 授予台湾特聘专家、 专才称号。入选台湾特聘专才的,在聘期内按照每年 10万元,最高 50万元的 标准给予补助;入选台湾特聘专家的,在聘期内按照每年 20万元,最高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特 别优秀的领军型人才可按照每年 30万元,最高150万元的标准给予 补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台办10、鼓励柔性引进台湾人才。支持用人单位突破年龄、工作地、工作单位和工作方式限制,采取市 场化方式柔性引进台湾各 类专业人才来厦服务,可根据人才个人薪酬 总额20%, 给予用人单位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