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公示版项目名称:利港电厂三期温排口迁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18 年 10 月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表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利港电厂三期温排口迁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 联系人 *通讯地址 江阴市临港街道西利路 235 号联系电话 13584152180 传 真 / 邮 政 编 码 214000建设地点江阴市西石桥下游 1000m 西石桥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界线和三号码头栈桥之间的区域立 项 审 批 部 门 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号港澄开委投备
2、201832 号建设性质 迁建行业类别及代码热电联产D4412 占地面积(平方米)7180(本次迁建项目)24667.9(全厂)绿化面积( 平 方 米 )/总投资(万美元)1923环保投资(万元)105环保投资比例0.8%原 辅 材 料 及 主 要 设 施 规 格 、 数 量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水(吨/年) 119136 燃油(吨/年) /电 ( 千 瓦 时 /年 ) 435 万 燃 气 ( 标 立 方 米 /年 ) /燃煤(吨/年) / 其他(吨/年) /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温排水排放量为 326.4 万 m3/d(13.6 万 m3/h),直排长江。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
3、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无2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概况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主要从事燃煤的供热及发电生产,位于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西利路 235 号,和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一起对外统称“江苏利港电厂”,江苏利港电厂规划装机容量 390 万千瓦,一期工程共安装两台 35 万千瓦机组(1#、2#)已于 1993 年正式投产,二期工程两台 37 万千瓦机组(#3、#4)已于 1998 年正式投运;三期工程两台 63 万千瓦(#5、#6)机组,四期工程两台 60 万千瓦(#7、#8)机组均已投运。其中三期、四期(#5-#8 锅炉机组,装机总容量为 246 万千瓦)共四台
4、发电机组由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经营。其中利港电厂三期工程,位于江阴市西部、长江南岸的利港镇境内,距市中心 17km。利港电厂三期取水口位置位于一二期取水口的西面,采用重力引水管伸入长江取水,三期温排水口位于西石桥饮用水取水口下游 1000 米以内。目前三期取水量为 13.86 万 m3/h,最大排水量为 13.6 万 m3/h。2003 年 10 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函同意三期工程建设(关于江苏利港电厂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2003)375 号文)。2004 年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开工建设。2005 年 6 月,江苏省水利厅批复同意三期工程设置循环水冷却水排放口(苏
5、水行审2005091 号)(见附件 4)。具体位置在长江右岸利港电厂重件码头下游 270 米,排放口采用 2 孔 3.5 米 x3 米管渠排放,年最大排放量 9.4 亿立方米。2006 年 12 月,三期温排水口与#5、#6 发电机组同时投入运行。三期机组采取开式循环冷却方式,利用长江水作为冷却水源,在凝汽器中与汽轮机排汽进行表面非接触式换热,在此过程中循环冷却水不与生产工艺中任何工艺物质接触,整个热交换过程中不向循环冷却水中添加任何化学药剂。三期温排水仅对排口处江水有局部温升,温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2018 年 4 月,江阴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
6、范化政治工作的通知,江阴市环保和水利部门要求利港电厂对三期温排水处于二级水源保护区内问题的整改。目前利港电厂三期温排水口在西石桥饮用水二级保护区内,按照整改要求需要将该温排口移出二级保护区。根据 2018 年 6 月 23 日,由江阴市水利局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省、市3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公用事业局、发改委召开“利港电厂三期温排口整改方案专家研讨会”,利港电厂三期温排口向下游移 387 米,移出二级保护区,通过对长江大堤外原有温排水方涵的改造,增加连接井,通过排水主管沉管的方式,连接排水口。本项目位置由改建前的长江江阴饮用水水源区西石桥自来水厂取水口的二级保护区迁移到准保护区,不在生态红线范围
7、内,加强了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规划要求。同时逐一对照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中第十十二条关于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的相关规定,本次温排口迁建均符合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本单位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收集资料。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该项目
8、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2、工程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排水口连接件,排水管及相关桩架;排放口,以及相关的施工措施。温排口工程和排水管道规模 326.4 万 m3/d(13.6 万 m3/h)。3、工艺设计(1)连接件新建排放口连接件,与现状箱涵连接。现状箱涵四孔,单孔尺寸 3.5m*3.0m,自长江大堤内的连接井穿越至长江大堤外,箱涵底标高-1.2m (吴淞高程系统)。连接件将其中两个在用箱涵转换为两根 DN3500 的管道,与后续钢管连接。连接件接出钢管置于现状混凝土喇叭口上。采取相关措施固定。管道连接处设置 DN300 排气阀,排气阀高度高于长江最高水位 1m。(2)排水
9、管本工程排水管管材采用钢管。采用 2 根 DN3500 钢管,壁厚 30mm,单管平面长度490m,管中心距离 6m,分为明敷段、埋管段和桩架段。其中 124m 位于现状喇叭口内,需采取措施,固定于现状喇叭口底板上,管中心 0.85m。为保障砂石码头正常运作,满足航道通行要求,排水管从现状喇叭口接出后下弯落深,4此埋管段管中心标高-4.80m(吴淞),单管长度 145m。进入滩涂后排水管上弯,埋管段管中心标高-3.25m(吴淞),单管长度 149m;桩架段管中心标高为-3.250.85m (吴淞),双管长度 37m;桩架段与埋管段分界点在滩涂内。新排放口向上排水,周边设置抛石处理。为便于水下施
10、工,排水管采用成品钢制活络半合套筒(哈夫)连接。(3)温排口新建温排口在排放管中向上开孔,控制流速小于 1.5m/s。根据周边地形进行抛石处理。(4)主要工程量主要工程量见表 1-1。表 1-1 主要工程量清单序号 名称 规格 材料 单位 数量 备注1 连接件 / 钢 个 1 /2 钢管 DN3500 壁厚 30mm 钢 米 990 附管配件、桩架、哈夫等3 排放口 / / 个 1 /4 复合排气阀 DN300 / 个 2 /5 手动蝶阀 DN300 / 个 2 /4、结构设计(1)管道结构设计因管道敷设在长江大堤外,管道敷设处河床及滩涂标高都在长江低水位以下,故本工程管道施工均为水下施工。管
11、道按支撑方式为水下埋管段,局部上抬及下弯处采用桩架。水下埋管采用水下开槽埋管,并抛石保护。桩架支撑采用钢管桩上设置钢结构支架支撑管道。(2)工程地质土层分布根据地质勘察报告, 利港电厂场地土层自上而下可划分为 6 层。现分述如下:1 层淤泥质粉质粘土:灰色、软塑流塑状态,局部夹粉砂薄层,粉砂具水平层理;2 层粉质粘土夹粉砂:灰色、软塑状态,夹粉砂薄层,粉砂具水平层理;3 层粉砂:灰、灰黄色,中密状态,饱和,含云母,偶见块石,砂质较为均匀;4 层粉质粘土夹粉砂:黄褐色,可塑状态,夹粉砂薄层,粉砂具水平层理;5 层粉质粘土:上部黄褐色,下部灰黄色,可塑硬塑状态,偶含块石高干强度,高韧性,刀切面光滑
12、;6 层粉细砂:灰、灰黑色,密实状态,含云母,偶含块石,砂质均匀。该层未穿透。场地土类型和液化判别5场地类别属类,土的类别为中软土。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可不进行砂土的液化判别。桩基设计参数桩基设计参数见表 1-2。表 1-2 桩基设计参数灌注桩土层编号 涂层埋深(m) 标贯击数(击) 桩侧极限摩阻力标准值qf(kPa)桩端极限阻力标准值qR(kPa)1 0.009.98 182 9.9814.60 223 14.6024.53 27.035.0 554 24.5327.20 9.011.0 355 27.234.4 7.09.0 65 9506 34.440.0 45.060.0 70(3
13、)管道主要设计参数A、设计使用年限:50 年。B、安全等级:二级。C、抗震设防标准: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按 7 度采取抗震措施。D、管道结构重要性系数:1.10。E、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1.10。F、抗滑稳定性抗力系数:1.50。G、最高设计地下水位:按长江历年最高水位计。H、 钢管最大竖向变形限制:钢管最大竖向变形限制: 0.03D。I、温度作用标准值:闭合温差按20计算。(4)排水管施工结构设计桩架段结构设计管道要穿越一段河床标高较低的地段,为保证管道安全,同时考虑未来可能的冲刷及管道外露固定稳定影响,该段管道采用桩架支撑,管道总长度约 40m。桩架采用钢管桩,每排桩架每排桩架由
14、 3 根直径为 800mm 的钢管桩组成,长度暂估为25m。钢管桩内上部设置钢筋笼,并灌 C30 水下混凝土。由于长江内的水流速度快,对江底的冲刷强,因此在桩架段对江底进行抛石护底,抛石厚度 1m,从而防止水流冲刷影响桩架的稳固。6支撑钢管的横梁及钢管托固定在桩帽上,在陆地上加工完成,并在水下安装于桩顶。管道浮运至现场,安放在管托上,在每个支座处用抱箍将管道固定在桩架处。钢管桩外壁及其余钢构件在防腐处理前,喷砂除锈等级 Sa2.5;防腐均采用无机富锌涂料 3 度,厚 150 微米。桩架段示意图见图 1-1。图 1-1 管道桩架段示意图排放口结构设计排放口为钢筋混凝土挡土墙+钢筋混凝土底板构成,
15、挡土墙下部设置直径 800 灌注桩保证挡墙的侧向稳定及满足地基承载力及沉降要求。根据地质勘查情况,施工图阶段可对排 放 口 进 行 优 化 设 计 ,采取抛石处理等,缩短施工周期和施工难度。埋管段结构设计除 2 处桩架外,其余段管道均采用埋管。采用水下放坡开挖,放坡坡率 1:4。管道底部采用 0.5m 厚的级配碎石基础,管周采用级配碎石填实,顶部采用 0.5m 厚的抛石压重。沉管段示意图见图 1-2。7图 1-2 管道沉管段示意图5、工程实施进度本项目施工期约 4 个月,预计 2019 年 1 月底运行。6、产业政策相符性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产业转
16、移指导目录(2012 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以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 年本)、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2008 年 1月)和江阴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8 年本)等,建设项目的产品、生产工艺与生产设备均不在国家淘汰及禁止、限制发展之列,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7、项目地理位置、平面布置和厂界周围 300 米土地利用现状地理位置:迁建项目建设地位于江阴市西石桥水源地准保护区内,项目地理位置具体见附图 1。具体温排口示
17、意图见附图 2。项目平面布置:利港电厂三期温排口向下游移 387 米,通过对长江大堤外原有温排水方涵的改造,增加连接井,通过排水主管沉管的方式,连接排水口。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具体见附图 3。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从现有职工内调配,不新增职工;工作制度:全厂工作制度为三班制,即每天工作时间为 24 小时,年有效工作日 365 天。9、“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距离迁建后的温排口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长江西石桥水源地保护区。省水利厅于 2017 年 4 月发文同意无锡窑港取水口下移 300m,即西石桥水源地取水口上游约 100m 处,与西石桥水源地整合归并为新西石桥水源地。
18、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江阴市政府在批复的西石桥水源地保护区基础上,调整扩大西石桥水源地上游一二级保护区范围。调整扩大后西石桥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为:以长江西石桥水源地取水口为基准,取水口上8游约 1000 米处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上上溯 1600 米为二级保护区,其他保护区范围不变。具体调整情况见附图 4。调整后的西石桥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见表 1-3。表 1-3 生态保护规划范围及内容红线区域范围地区红线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江阴市长江西石桥水源地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 1000 米至下游 500 米,向对岸500 米至本岸背水坡堤脚外 1
19、00 米范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 100 米的陆域范围。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 1600 米、下延 500 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 1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本温排口迁建项目距离距离一级管控区为 535 米,距离二级管控区为 35 米,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规划要求。根据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 号),项目所在地主要为水源地的下游,涉及主要水源地如表 1-4 所示。表 1-4 水源地保护规划范围及内容水源地 一级保护区 二级
20、保护区 准保护区序号城市水源地水厂所在地类型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1无锡市长江西石桥源地锡澄水厂长江 河流取水口上游1000 米至下游500 米,向对岸500 米至本岸背水坡堤脚外 100米范围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 米的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 1600 米、下延 500米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 米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边界上溯2000 米、下延 1000米的水域范围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本项目三期温排口向下游移 387 米,移出二级保护区,处于准保护区范围内,符合省
21、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 号)要求。另外,对照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中第十十二条关于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见表 1-5),本次温排口迁建均符合相关要求。表 1-5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第十十二条条款 内容 是否相符第十条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 (一)新建、扩建排放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含汞、镉、铅、 符合9砷、硫、铬、氰化物等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新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电镀、印制线路板、印染、染料、炼油、炼焦、农药、石棉、水
22、泥、玻璃、冶炼等建设项目;符合(三)排放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有机毒物控制名录中确定的污染物; 符合(四)建设高尔夫球场、废物回收(加工)场和有毒有害物品仓库、堆栈,或者设置煤场、灰场、垃圾填埋场; 符合禁止下列行为:(五)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其他建设项目,或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符合(一)设置排污口; 符合(二)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 符合(三)设置水上餐饮、娱乐设施(场所),从事船舶、机动车等修造、拆解作业,或者在水域内采砂、取土; 符合(四)围垦河道和滩地,从事围网、网箱养殖,或者设置集中式畜禽饲养场、屠宰场; 符合十一、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
23、护区内除禁止第十条规定的行为外,禁止下列行为:(五)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其他建设项目,或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等经营活动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符合十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禁止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其他建设项目,禁止在滩地、堤坡种植农作物,禁止设置鱼罾、鱼簖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渔业捕捞,禁止停靠船舶、排筏,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江阴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中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SO 2 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
24、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NO2、PM 10 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 1 中二级标准。根据江阴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长江肖山湾断面现状水质不能达到地表水 II 类标准要求。针对该地区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出具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见附件 8。本项目营运期不新增废气、固废和噪声,迁建后温排水保持原有水量,直排长江,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很小。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